【失能照護】買法拍屋驚見「植物人」! 病主法可讓人自主選擇善終

有民眾購買法拍屋時,竟發現屋內躺著一名遭棄養的植物人老翁,令人不甚唏噓。 (示意圖)

近日新聞報導,有民眾購買法拍屋時,竟發現屋內躺著一名遭棄養的植物人老翁,令人不甚唏噓。如何避免自己未來淪為悲劇主角?我國已於108年正式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主法),讓民眾事先簽署、自主選擇,未來若成為永久植物人等5種狀況下,可以安排善終、回歸自然。

植物人老翁被三子女棄養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退休資深刑警高仁和在節目《命運好好玩》驚爆一則悲劇。其友人購買內湖一間法拍屋,點交時發現屋裡竟然躺著一位植物人老翁和一名看護,事後調查真相才知道,原來植物人老翁有3名子女,子女因為做生意欠下一大筆債,甚至要父親把房子拿來借貸,最後房子淪為法拍。

屋主不忍心丟下老翁,將老翁送往安養院,幫忙支付一整年的醫療費用,也付給照顧老翁的外籍看護整年薪水,費用大約80萬。最後屋主提告遺棄罪成立,但老翁移民海外的子女卻可能永遠抓不到了。

病主法5條件可預先簽屬

為了保障病人自主權利,台灣近年推行《病人自主權利法》,是我國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強調病情告知本人、意願人具有選擇與決定權,以及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書保障5款臨床條件善終,適用對象不僅限於末期病人,也擴大到永久植物人狀態、不可逆轉之昏迷、極重度失智、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

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許心馨表示,過往家屬對於植物人常想要「救到底!」但現在風氣轉變,希望讓患者從痛苦中解脫,因此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也是一種選擇。她強調,「放棄急救」並非「見死不救」,而是讓患者有尊嚴的善終。

病主法比放棄急救更為積極,可選擇在上述5種情況下不插管、不急救、不灌食、不氣切,並提供嗎啡等措施,讓患者舒服的、慢慢的告別人世、解脫痛苦。目前對於變成植物人簽署病主法的個案雖無具體統計數字,但整體而言「樂觀其成」,許馨心說。

衛福部表示,中低收入戶可於各縣市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獎勵計畫」之示範醫院,免費接受照護諮商服務。對於無法或不便出門的失能個案,也可透過家庭醫師到宅協助進行照護諮商與預立醫療決定之簽署。

另外,購買醫療險、長照險、失能險也是一種保障自己與家人的方式。從社工第一線角度觀察,私人保險對於緩解照護與經濟壓力確實有其重要性,若民眾有需求可依個人需求或財力來規劃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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