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沒准一條根 藥品有含就違法

日前有媒體報導金門「一條根」產品不含一條根成分,金門縣政府昨天說明,目前衛生署並未核准「一條根」成分用於外用,如藥膠布、油膏、外用液等中藥製劑,如標示含一條根成分,即屬違法行為。

縣府表示,金門本地一條根多用於產製一條根茶包、精油、推拿膏、食膳包等非藥用產品,而非坊間所習稱「一條根藥膏」、「一條根貼布」,因「一條根」為民間習用的青草藥,非屬本草綱目收載的中藥材。

目前衛生署並未核准「一條根」成分用於外用的中藥製劑。

縣衛生局定期稽查地區業者販售一條根產品,產品外盒及包裝與衛生署核發的藥品許可證規定大致相符,未有明顯違失情形。但發現部分產品有刻意強調商家LOGO商標、商家名稱的情事,恐有誤導消費者之嫌,衛生局將持續輔導業者改善。

消保官顏水坤表示,業者對於產品成分應確實標示,包裝所呈現的資訊應以避免誤導消費者認知為前提。

現階段凡宣稱具有療效的一條根藥膏、貼布產品,均屬違法行為。

縣府表示,目前許多在台灣製造、金門販售的一條根產品,均疑涉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藥品外盒或標籤,誤導消費者以為產品含有「一條根」成分,此類商品是戕害金門一條根品牌的「元兇」。

對此,金門縣衛生局將移請外縣市製造廠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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