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型T細胞癌症治療 13家醫療院所加速肝癌二期臨床收案

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近3年來我國經特管法所執行之癌症免疫細胞治療累積案例數量已破千人,且在近半年內人數增長2成。隨著今年再生醫療法規將鬆綁,開放未通過二期癌症免疫細胞臨床試驗的廠商執行治療。

癌症連續41年蟬聯國人死因之冠,每年奪走逾5萬條人命[1],且每年新罹患癌症的人數也不斷增加。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近3年來我國經特管法所執行之癌症免疫細胞治療累積案例數量已破千人,且在近半年內人數增長2成。隨著今年再生醫療法規將鬆綁,開放未通過二期癌症免疫細胞臨床試驗的廠商執行治療。

記憶型T細胞 可治療16種癌別

癌症免疫細胞治療為透過培養自體免疫細胞,來壯大癌症患者對抗癌細胞的能力。其中,記憶型T細胞因具有持久且專一的特性,壽命也較其他T細胞更長,使其能在體內維持較長的效果[2]。目前台灣引進記憶型T細胞(CIK細胞)治療,共有6家醫療院獲衛福部核准執行治療,應用涵蓋16種癌別。

  • 頭頸癌
  • 頭頸部鱗狀細胞癌
  • 腦瘤
  • 鼻咽癌
  • 食道癌
  • 非小細胞肺癌
  • 肝癌
  • 乳癌
  • 胃癌
  • 大腸直腸癌
  • 胰臟癌
  • 卵巢癌
  • 輸卵管癌
  • 女性腹膜癌
  • 子宮頸癌
  • 腎臟惡性腫瘤

生醫公司董事長唐稚超表示,由於亞洲地區肝癌發生率高、歐美國家藥物發展未受重視,且肝癌復發率高達75%,因此選定肝癌作為臨床試驗癌別。肝癌術後患者接受記憶型T細胞治療後,有助延長無復發存活期,並提升整體存活率,2000年獲得國際權威期刊《刺胳針》(Lancet)發表。

記憶型T細胞在日韓進行三期與四期臨床試驗,累計治療案例近萬例,是臨床上累積最多癌症治療研究成果的技術。此外,記憶型T細胞於美國FDA取得肝癌孤兒藥資格,去年起也於台灣13家醫院展開二期肝癌大型臨床試驗,目標為術後預防癌症復發,經醫師評估後,一至三期經手術後的肝癌患者符合標準,不須付費即可參加臨床試驗。

8成患者治療反應佳 3成完全緩解

板橋中興醫院醫療部主任馮德誠表示,以肺癌為例,根據2008年國際研究發現,非小細胞肺癌使用記憶性T細胞治療合併化學治療,疾病控制率可高達近9成,且相較單用化療者副作用明顯較低,有助整體存活期約增4成、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增4成。

一名59歲的婦人過去曾有大腸癌病史,透過手術治療後又發現復發轉移至肺部。在接受2次電燒手術及化療後,卻仍有腫瘤殘留。最後與醫師討論下,決定自費嘗試免疫細胞治療,經過7個月記憶T細胞治療後,殘留腫瘤消失!馮德誠表示,院內收治記憶T細胞治療至今共23例,8成以上患者治療反應佳,其中更有3成患者達完全緩解。

特管法開放2種患者可自費治療

亞東紀念醫院肺癌團隊召集人暨胸腔內科主治醫師、細胞治療中心張晟瑜醫師表示,亞東每年平均收案近3千例癌症患者,光肺癌就多達近350例。記憶型T細胞治療在臨床上,除了單獨使用,也可搭配患者原有治療合併使用。目前僅開放一至三期標準治療無效以及第四期實體癌癌症患者自費嘗試使用。

一名六旬老翁確診非小細胞肺癌,起初進行手術切除復發,使用標靶治療雖將腫瘤控制住,但長期使用標靶卻出現抗藥性,癌症再次復發!經與醫師討論評估後,老翁自費嘗試記憶型T細胞治療合併標靶治療,至今已穩定控制癌症近一年,且未有復發的情形。

張晟瑜補充,癌症免疫細胞治療為較新穎的治療方式,自費金額較高,例如六旬老翁進行18次療程,每次療程費用約20-25萬元。若民眾對於癌症免疫細胞治療有興趣但經濟上難以負擔,目前也有許多臨床試驗正在進行中,可主動與主治醫師討論並詢問。

 

[1] 111年國人死因統計結果-衛生福利部

[2] Liu, Qingjun et al. “Memory T cells: strategies for optimizing tumor immunotherapy.” Protein & cell vol. 11,8 (2020): 549-564. doi:10.1007/s13238-020-00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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