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不等於失業 46歲失智者「職務再設計」重返職場

根據勞動部統計,2021年失智症就業者比率僅有1.29%;台灣失智症協會調查顯示,年輕型失智症確診前約44%者還在職場,確診後仍繼續工作比率僅剩10%。

46歲的廖先生原本擔任外商汽車零件銷售業務任職7年,確診失智症後無法工作,家中經濟頓時出現天翻地覆的變化!好在廖先生屬輕度患者,透過「職務再設計」調整職務與工作方法,從「完全聽不懂」,到現在有7、8成可聽懂,加上家人的鼓勵,終於回歸職場。台灣大學醫學院職能治療學系副教授毛慧芬呼籲,以尊重、不放棄為前提,促進失智者的職能正義。

廖先生為年輕型血管型失智症,出現症狀包括:

  1. 記憶障礙

需重複詢問主管交辦事項,電腦文書處理困難,忘記打字輸入法、軟體系統操作步驟等。

  1. 語言與表達困難

影響人際互動溝通,尤其無法立即聽懂日常對話與會議討論內容

  1. 執行功能速度變慢。

廖先生留職停薪1年後欲返回職場,公司要求提出是否能勝任重返原職務之相關文件,與人資人員、部門主管討論工作安排。廖先生工作動機強、自我要求高,挫折忍受度與情緒調適也相當良好。透過「職務再設計」調整職務與工作方法,例如設定工作流程提醒、建立表格、並且訓練朗誦與抄寫、電腦輸入法、傳送手機訊息、整理重點簡報等。他逐漸達成工作量要求,可執行行政事務,例如紙本文件掃描建檔、圖表資料統整、每月汽車銷售趨勢整理等。

同時,太太也善用資源與溝通連結,花了近1年時間,協助摸索關於工作的資源和協助。廖先生表示:「工作,對我來說真的重要再重要。」自從生病後,感覺自己一直在恢復,很謝謝公司提供機會讓他繼續上班,現在留在原單位兼職約2.5年,每周2天擔任業務助理,另有2天兼職平台外送員。

▲廖先生透過4大策略回歸職場。(圖/台灣失智症協會提供)

職能與社會互動 是人權與公民權的指標

毛慧芬表示,社交與職能參與,是人類內建的需求。職能是功能、健康、與安適感的核心。人們決定、想要、需要執行職能時,需要自主決定權、自我概念、個人目標動機,但當職能角色、技巧與能力被剝奪時,便無法建立個人意義、自我價值感與社會認同。失智者的職能正義包括生活自立、休閒娛樂、醫療復健、工作與社會貢獻。

職能:

人們每日從事生活中有意義的活動,包含需要去做、想要去做、被期待去做的活動。包括日常活動、健康活動、休息與睡眠、教育、工作、玩樂、休閒娛樂、社會參與。

職能不平等/職能剝奪:

人們因社會環境、經濟狀況、地理環境、文化、政治…等個體本身無法控制的人為因素,被排除參與職能,使從事職能及社會參與的權利被剝奪。

職能正義:

每個人要擁有可參與有意義且豐富的職能活動的機會,包含社會包容、可進行滿足個人、健康及社會需求的職能的相關資源。

年輕型失智面臨失業 失智者的職能正義何在?

然而,年輕型失智(YOD)正值青壯年就業階段,工作權面臨威脅。根據勞動部統計,2021年失智症就業者比率僅有1.29%;台灣失智症協會調查顯示,YOD確診前約44%者還在職場,確診後仍繼續工作比率僅剩10%,能繼續工作、續留職場者主因為自己開業,或公司願意提供職務調整。調查顯示,失智者支持資源利用仍非常有限,確診者不清楚能否獲得支持、職場友善度不足,導致失智者不願揭露,或無法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勞動部推動失智者工作權。(圖/台灣失智症協會提供)

促進失智者的職能正義 -- 尊重、不放棄為前提

個案&照顧者: 

表達意願、做好調整的心態準備。 

透過支持性共享決策、走過或陪伴職能角色逐漸轉換、找到新的生活方式,重新獲得個人意義。

參與倡議。

照護專業人員:

敏感察覺服務支持的需要(如:門診、 個管),早期介入效果最佳。 

強化失智症& 醫療復健、社區長照資源、就業法規等服務知能,最佳實證服務。

提供整合性服務,做好轉銜與合作。

社會/職場環境: 

理解失智者、提升友善度。

必要時獲得系統性的協助與陪伴(雇主)做出因應與決策。

政府:

持續宣導失智友善社會/友善職場。 

發展強化各種多元服務,鼓勵高品質、創新服務。 

提供可近服務窗口。 

突破現行法規制度、服務輸送困境。

毛慧芬呼籲,以人權為基礎介入,減少對失智者的污名化與成見;職能與社會參與,為人權重要指標,職能與社會參與,也是功能與健康促進最佳媒介。目前台灣推展失智者人權雖有成果,但借鏡國際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引領,仍須努力,才能打造更具尊嚴和公平的社會,讓失智者生活依然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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