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為了讓身心障礙朋友對於身心障礙鑑定新制內容有更清楚的了解,在今年6月份舉辦數場「身心障礙ICF(國際健康功能身心障礙分類系統)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說明會」,並以公文通知身障朋友到戶籍所在的區公所辦理申請,同時到指定醫院進行鑑定,再由社會處進行需求評估,符合規定者,即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社會處表示,身心障礙鑑定新制於今年7月11日上路,將原本的16類分類方式改為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ICF8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同時也改變一證終身有效,改採定期換證制,身心障礙證明的效期以5年為限,每5年重新需求評估。新竹市目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朋友約有1萬5千人。
社會處表示,身心障礙鑑定新制採兩階段換證,101年7月11日起至104年7月10日是針對申請、重新申請鑑定或原領手冊有註記效期的身心障礙朋友。104年7月11日起至108年7月10日,是對永久效期手冊的身心障礙朋友。
社會處強調,發給身心障礙證明前,身障朋友仍繼續享有原有福利及服務。原證明效期屆滿至新證明生效期間,暫以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而在政府提供服務種類項目方面,舊制較少,有21項服務,新制較多,有58項。
社會處表示,身障朋友向區公所提出身心障礙證明申請,經確認基本資料後,身障朋友持鑑定表到台大醫院新竹分院、國軍新竹醫院、馬偕醫院新竹分院、國泰新竹分院及南門醫院等5家醫院進行醫事鑑定,其中台大醫院新竹分院及馬偕醫院新竹分院還可以提供需求評估。最後是由社會處進行需求評估,再依個案狀況進行分流,提供一般性福利服務或是居家照顧服務、輔具服務等,鑑定及需求評估文件作業流程約需4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