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胞弟器官捐贈 今救兄長一命
國內器捐新辦法剛上路,就有器捐家屬受惠!一名男子因為其胞弟10多年前過世時,認為要做好事,就為他做出器官捐贈的決定,如今該男子肝臟衰竭需要換肝,當年種下的善因,現在移植排序大躍進,因而獲得第一順位。
 
負責為該名男子進行肝臟移植手術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副院長陳堯俐表示,這位黃姓男子是因為得到C型肝炎及肝癌,而從今年1月開始等候肝臟移植,在新辦法施行後,很幸運及時等到肝臟。而這次的捐贈者則是某醫學中心的年輕人,在世時常與家人討論生命相關話題,由於意外發生而過世,家屬馬上同意進行捐贈器官。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衛生福利部10月1日開始施行「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明文規定待移植者的配偶,或三親等血親曾經捐出心、肝、小腸、眼角膜、皮膚、骨骼等器官,排序可獲得加分,優先接受器官捐贈。
 
李伯璋指出,這次得到肝臟移植的黃姓病人,在新辦法實施前,從全國的器官登錄系統當中會排序到300名以外,但由於當初家人的一念善意,作了器官捐贈的決定,現在得以排序第一獲得移植,是器捐新辦法上路後,國內首位捐贈家屬接受移植者。

▋延伸閱讀

▋推薦影音

▋關注我們

Back to top
copy sharing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