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患者勿自行停藥 避免症狀加劇

一旦診斷為青光眼,在治療上,降低眼壓是延緩視神經功能惡化的首要任務。

當眼內的液體不能正常排出時,眼內壓力就會升高,這時就可能演變視神經病變、萎縮,造成青光眼。食藥署指出,青光眼是造成失明的第二大主因,主要因初期多無症狀,直到中後期視神經開始受損後,患者明顯出現周邊視野缺陷,才發現病症,一旦診斷為青光眼,在治療上,降低眼壓是延緩視神經功能惡化的首要任務。

治療青光眼藥品 以減增房水降眼壓為主

青光眼分為原發性、繼發性與先天性三種,其中繼發性青光眼形成的因素較多,包括眼內發炎、創傷、使用磺胺類或含類固醇藥品等,都可能因眼壓過高演變青光眼。食藥署說明,治療青光眼藥品上,以藉由減少房水分泌或增加房水排出,達到降低眼壓療效為主,像前列腺素衍生物、β-交感神經阻斷劑 、α2-交感神經致效劑 、碳酸酐酶抑制劑、膽鹼激素致效劑以及等,都是常見治療青光眼的藥品。

前列腺素衍生物藥效長 每天僅需使用一次

食藥署表示,其中能幫助增加房水排出的前列腺素衍生物,因藥效長,每天僅需使用一次,副作用則像紅眼睛、眼瞼皮膚顏色加深、睫毛變粗等症狀,因此建議可睡前使用,而同樣能幫助降低眼壓的α2-交感神經致效劑,副作用則為過敏性結膜炎、結膜充血、視覺模糊等症狀,因此服用此類藥時,不可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併用,以免加重副作用。

遵循醫囑用藥 確保眼藥品達到療效

此外,像膽鹼激素致效劑,是藉由縮瞳來拉緊虹膜,將隅角的角度拉大,以增加房水達到降壓效果,因此可能會有頭痛、眼睛有刺激感等副作用。食藥署呼籲,若使用2種以上的眼用製劑,每種藥品間隔需要至少5分鐘,且依序為眼藥水、點眼懸液劑、眼用凝膠劑,最後才是眼藥膏,且務必遵循醫囑用藥,避免因副作用不適或自覺眼壓正常而自行停藥,以免使病症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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