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奶混牛奶抬價販售 消費者恐當冤大頭

您喝下肚的是什麼奶呢?台南市衛生局鑑於日前地下工廠羊乳產品被驗出無羊乳成分事件,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確保產品衛生安全,主動針對販售的羊乳產品進行抽驗,各項羊乳產品計18件,進行動物性成分檢驗,結果均驗出含羊乳成分,其中1件除羊乳成分外,同時檢出牛乳成分,與產品標示不符,已移請該產品工廠之管轄縣市衛生局續處。

羊乳營養價值高 乳糖不耐症者也能安心喝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羊乳屬性溫熱,普遍被認為是營養價值高的乳品,民眾多習慣直接向羊乳畜牧場訂購羊乳產品,作為早餐或日常飲品,尤其常被乳糖不耐症的民眾拿來取代牛乳飲用,但羊乳產量少,導致價格較牛乳高,因此一些不肖廠商,因貪圖小利,便以牛乳或牛奶粉混充羊乳販售,雖不致危及食品安全,但卻有摻偽或假冒的疑慮。

經查證屬摻偽或假冒將依法開罰

台南市衛生局說明,若查證屬實為摻偽或假冒,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規定,可處業者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並將行為人移送法辦,依同法第49條規定,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不購買標示不清、來路不明商品 為食品安全把關

台南市衛生局陳怡局長說,近期衛生局將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檢驗方法,建置動物性成分定量檢驗,以動物性成分定量結果輔助現場稽查,為食品安全作更周全把關;若民眾發現市售食品標示不清或來路不明,則應避免購買,並可撥打衛生局食品專線080028500通報,以杜絕違規食品在市場流通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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