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媒合出養童遭保母虐死 社家署提6點改進不漏接

針對虐童案,衛福部社家署已函文兒童福利聯盟暫停新收出養兒童,並提出6點改善方向,包括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並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示意圖)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譁然。針對出養童遭虐致死案件,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已函文兒童福利聯盟暫停新收出養兒童,並提出6點改善方向,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並發函給各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要求提供3歲以下脆弱家庭、出養兒童的名單,交予衛政單位納入「幼兒專責醫師制度」。

媒合出養童遭虐致死

「剴剴」223年下半年因家庭因素,經雙北市府社會局和民間社福團體兒童福利聯盟協助,轉介給一名領有執照的劉姓保母照顧,未料男童竟遭保母與胞妹凌虐致死,引發各界撻伐。

社家署6點改善方向

一、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

有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不應將評估、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

二、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

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地方政府對於有經濟困難之兒童與家庭應提供家庭支持與經濟協助,不能僅因經濟貧窮而作為剝奪父母對兒童的照顧;倘有出養需求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再媒合收出養機構進行出養服務。

三、縣市政府應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密切合作

對於出養兒童,縣市政府應指派專責社工人員和收出養媒合機構充分合作,並應積極訪視了解出養童受照顧情形,對於保母安置資源亦應納入地方政府委託安置照顧範疇管理,以確實掌握兒童受照顧情形。

四、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

針對等待收養期暫時安置或收養者無法親自照顧子女並全日送托者,尤其3歲以下兒童為出養者,政府應較嚴格規範保母的資格條件、訪視頻率、加強家外安置訓練課程、研擬較優薪資待遇。

五、加強訪視重點及訪員的敏感度

中央將與地方密切合作,督導縣市政府落實年幼兒童受照顧品質的訪視,並強化訪視輔導人員及社工人員的敏感度及訓練。

六、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

衛福部已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將強化對脆弱家庭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彙整名冊至衛生主管機關,並指定幼兒專責醫師於提供各項幼兒疾病預防與健康服務過程,了解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一旦發生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情事,政府即可立即介入處理。

社家屬強調,衛福部將函文兒童福利聯盟暫停新收出養兒童,至於媒合服務程序中的兒童,將責請地方政府與兒童福利聯盟通力合作,加強訪視掌握每一位待出養兒童受照顧情形。

同時,3月15日已安排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召開重大社會事件檢討會議,會中將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就案件進行說明並深入討論,中央地方密切合作完善制度,避免憾事再發生。

社安網「漏接」疑慮?

男童遭虐死事件引發外界質疑社安網「漏接」,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幼兒專責醫師收案來源有二種,包括原本就在該診所或醫院就醫的孩子;以及「指定收案」對象,就是高風險、脆弱家庭的幼兒,由地方社政單位提供名單給衛生局,媒合幼兒專責醫師來收案照顧,。經查詢收案系統,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均未收到社會局將該受虐男童列入指定收案名單。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表示,這名幼童本來就是社安網服務的個案與家庭,經新北市社福中心通報為脆弱家庭,非社安網或幼兒專責醫師漏接;至於等待收出養期間,地方政府與媒合機構間協力方式各有不同。

李麗芬表示,未來希望縣市政府在等待收出養期間應以委託安置處理,若由保母照顧須接受特定訓練,相關內容已納入這次《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中,預計最快今年5月提出修法草案。

根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全台共有468出養兒童,由8個民間團體媒合出養家庭,其中3歲以下幼兒有205人,可望藉此納入「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希望地方都能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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