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引進更須注重邊境檢疫 勞動部:僱主未配合即開罰

邊境檢疫在新冠肺炎疫情威脅下極為關鍵,蔡孟良署長呼籲,為兼顧產業需求及社區安全,僱主必須要善盡移工照護管理責任,並落實勞動部所訂定之相關防疫指引,若未依照規定辦理,勞動部會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論處罰鍰或廢止聘僱許可。

自桃園自貿園區群聚感染事件爆發後,不少移工被匡列居隔,少數幾間相關企業也無限期停工,該如何在防疫與產業勞動力之間取得平衡,是許多相關單位迫在眉睫需解決的課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也於今(2/7)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記者會中說明移工相關規劃。

移工專案引進 第一階段以積分制定優先順序

為了紓緩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自去年11月11日起啟動第一階段移工專案引進,明文規定僱主需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https://fwas.wda.gov.tw/)申請集中檢疫床位,以利安排移工入境。當勞動部受理申請後,再依據移工來源國當地疫情情況、接種疫苗現況、入境後住宿地點環境等項目給予不同配分,合計積分越高者越優先入境。

第二階段2/15開跑 勞動部公布需滿足條件

蔡孟良署長表示,在嚴守邊境檢疫及落實國內外檢疫措施的原則之下,與指揮中心討論評估後決定於下週2/15進行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相關規劃包含取消第一階段的積分制,及宣布在滿足特定條件下,僱主可直接從印尼、越南、菲律賓和泰國等國家引進移工。

邊境檢疫在新冠肺炎疫情威脅下極為關鍵,蔡孟良署長呼籲,為兼顧產業需求及社區安全,僱主必須要善盡移工照護管理責任,並落實勞動部所訂定之相關防疫指引,若未依照規定辦理,勞動部會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論處罰鍰或廢止聘僱許可。

檢疫前後皆須PCR 再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移工如何進行集中檢疫?規範有無不同?蔡孟良署長回應,移工入境後前14天需集中檢疫,檢疫前與檢疫結束皆須做PCR檢測,確認為陰性後再進行後續自主健康管理,此階段須遵照防疫旅館相關指引與規定辦理,如需外出應有正當事由且必須要有人陪同外出。

陳時中補充,目前入境移工主要進駐於集中檢疫所,而未來集中檢疫所將會漸次轉型,主要收受輕症或無症狀確診病人及應付疫情爆發需大量匡列的情形。因此,未來移工會逐漸轉移到防疫旅館、防疫宿舍,緩解勞動力需求同時兼顧防疫。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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