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師與眼科醫師聯手 守護孩童眼睛健康

「近視,戴個眼鏡就好,沒什麼大不了。」恐是近視錯誤認知!由於孩童近視驗光常有假性近視問題,新北市驗光師公會與眼科診所簽訂條約,近逾百名驗光人員與眼科醫師合作,守護孩童視力保健。新北市驗光師公會執行長黃群宸希望,建立「驗光配鏡前往驗光所,眼睛疾病前往眼科診所」觀念。大學眼科總院長林丕容提醒,孩童每3個月應到眼科進行追蹤檢查,以免高度近視機會增加。

500度為高度近視 眼疾高危險族群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近視的定義,「近視500度就稱為高度近視」,高度近視不單只是鏡片增厚,高度近視易提早引發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等危機,而這些眼疾嚴重者甚至會造成失明。

為提供台灣更好的視力保健服務,民國104年通過驗光師法至今,新北市已有約六百名合格的驗光人員與226間驗光所,配鏡及驗光已走向專業認證化;而根據「驗光人員法」,6歲以下兒童若需驗光配鏡,需前往眼科檢查後持醫師處方箋才可進行;而6至15歲的學童第一次驗光,須經眼科醫師確診為「非假性近視」後得可配鏡。

6歲以下幼兒 驗光易成假性近視

林丕容說明,6歲以下幼兒的睫狀肌收縮力較強,直接驗光恐會測到「假性近視度數」,因此須經由眼科醫師診查,例如施以散瞳劑放鬆睫狀肌;過早患有近視的學童為高度近視危險族群,一旦發現近視,須積極控制度數加深,因此在驗配、矯正與後續治療與否,需透過驗光人員與眼科醫師全力合作。

對此,新北市驗光師公會主辦「眼科醫師與驗光人員訂定合作契約說明會」,由逾百名的驗光人員,依執業驗光所的區域,與北部近17間眼科診所簽訂合作契約。

驗光師與眼科醫師聯手 守護孩童近視危機

黃群宸說明,該份合約是依據現行法規所擬定,望能讓驗光人員與醫師永續合作,期盼推動「驗光配鏡前往驗光所,眼睛疾病前往眼科診所」,仰賴驗光人員細心專業的視力檢查,將有眼睛健康疑慮的對象轉介至眼科獲得醫療診治,共同維護與把關國人的視力健康。

隨著3C商品的及和重度使用,孩童眼睛保健更加重要,林丕容呼籲,預防勝於治療,近距離用眼30分鐘,建議休息10分鐘,並適時增加孩子們的戶外活動,最重要的是每3個月到眼科進行追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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