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告: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規範

食藥署繼上週公告明年暑假起攜帶藥物回國將限量後,再度發布「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作為民眾遵循依據。提醒民眾,未來倘若攜帶自用藥品數量超過限量表規定、處方藥無醫療證明或超過醫療證明數量,將依《關稅法》退運或放棄。
 
食藥署表示,「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已行之多年,表內品項及數量是依據當時民眾出國旅遊攜帶藥品的狀況而訂,包括民眾常攜帶返國的萬金油、八卦丹、龍角散、中將湯丸、胃藥、口服抗生素、隱形眼鏡、中藥及錠狀、膠囊狀食品等,都有明確的限量規範。
 
藥品並非一般商品,加上許多國外的藥品不但品質未經政府把關、又沒有中文說明標示,民眾擅自購買服用,倘若沒有注意正確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等,很有可能會危害健康!一旦發生傷害,也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花錢又傷身。
 
食藥署因此提醒,新規範上路後,未來攜帶回國的自用藥品數量若符合限量表規定、攜帶的「處方藥」符合醫療院所證明的處方量,就可直接攜入;但若攜帶自用藥品數量超過限量表規定、處方藥無醫療證明或超過醫療證明指示數量,且無涉刑事規定者,就將依《關稅法》相關規範,將逾限部分辦理退運或放棄。

▋延伸閱讀

▋推薦影音

▋關注我們

Back to top
copy sharing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