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守「三要原則」 避免中元地雷食品
中元節即將到來,北市衛生局為此抽查超市、大賣場、傳統市場及中元節祭祀食品店所販售之中元節應景食品,共計抽驗18件(包裝12件、散裝6件),品質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針對12件完整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檢查,結果有1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8.33%。
 
針對此次抽查,食品藥物管理處李慧芝技正表示,抽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及著色劑等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同時執行12件包裝食品之標示檢查,其中1件「桂花糕」產品檢出食品添加物著色劑紅色六、七號,惟外包裝未標示,另營養標示亦不符合規定,案內包裝產品標示不實,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處分責任廠商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產品限期回收改正完成,目前已移交新北市辦理。
 
要如何選購安心中元節食品呢?李慧芝建議:

  • 要選擇信用良好之商家購買食品
  • 要選擇低溫保存的三牲
  • 要選擇包裝產品標示完整之商品
 
而相關食品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及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於批發、零售或供攤販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將產品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 「先進先出」 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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