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善終是責任 也是留給家人的愛

唯有病人自主,才不會麻煩子女,免於讓身體受罪,又能幫國家省下醫療資源。

《病人自主權利法》自去年1月6日上路,花蓮慈濟醫院也開始推動簽署預立醫療同意書,第一批簽署者其中一對洪清海、林瓊雲老夫妻非常樂觀,開心且果斷地簽下同意書;在 《樂活一生:有尊嚴又快樂的活一輩子》一書中提到,洪清海當時一聽說慈濟醫院開始推動相關事宜,第一時間就前往諮詢,他認為,唯有病人自主,才不會麻煩子女,免於讓身體受罪,又能幫國家省下醫療資源。

夫妻倆對生死看開 第一時間簽署決定書

82歲洪清海與80歲林瓊雲結婚近一甲子,兩人育有11名子女,過去為了養家努力工作,曾因颱風導致土石流摧毀他們20甲的土地,損失2000多萬元,一度讓洪清海想不開,甚至罹患鬱症,直到20多年前,夫妻倆加入慈濟後,也漸漸看開了,甚至投入環保工作,常常到環保站做垃圾分類。

為自己善終做決定 夫妻倆也鼓勵朋友一起簽

書中也提到,洪清海坦言,自己看過太多人晚年因身體不好,導致生活非常痛苦,僅管與朋友聊到預立醫療決定書時,有人委婉的相勸,但其實經歷人生起起落落,老夫妻倆早已看開生死,甚至也鼓勵朋友們一起簽署,為自己善終做決定。

自主善終  避免過度醫療而生不如死 

而簽署同意書的夫妻倆,不僅11個小孩都非常支持,其中四女兒也跟隨爸媽腳步,一起簽下同意書;《樂活一生:有尊嚴又快樂的活一輩子》一書中也提及,夫妻倆的子女們都認為,身在台灣應該感到幸福,不要浪費醫療資源,且避免過度醫療而生不如死,也因此善終不僅是自己的責任,也是留給家人的愛。

(參考資料: 《樂活一生:有尊嚴又快樂的活一輩子》/時報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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