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嘉惠大陸人士? 健保署駁斥
日前網路流傳一則「台灣健保超級比一比」的訊息,指稱陸生來台可享有健保,甚至來台探親者,政府補助健保費90%。對此,健保署駁斥謠言,澄清目前陸生無法參加健保,而來台探親者須居留滿6個月,才可參加健保,並須自行負擔60%。
 
健保承保組科長劉林義表示,根據《健保法》規定,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未在台設有戶籍,而在台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非受僱者,應居留滿6個月後,才符合參加健保資格。因此,大陸人士若取得居留證明文件,也須在台待滿6個月才能參加健保,不會發生有帶病投保的情形。
 
至於非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入境台灣的大陸地區人士,如持有停留、觀光簽證者,或即使持有居留證明文件,但未居留滿6個月者,都不具健保投保資格,不得參加健保。而目前陸生以停留簽證來台,無法參加健保。
 
當來台大陸人士,如持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台連續居留滿6個月,可以第6類被保險人身分參加健保,但須自行負擔60%,政府負擔40%。而本國國籍者的健保費,由被保險人、投保單位及政府共同負擔,例如一般公司行號的受僱者,其健保費由自己負擔30%,雇主負擔60%,政府負擔10%,且自受僱日起即可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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