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癌】頭頸腫瘤概論
「頭頸部癌症」概括多種原發部位在頭與頸部的癌症,而頸部因為具備了豐富的淋巴腺體,成為原發癌病灶優先轉移的中繼站。所以在治療這些腫瘤時,必須一併處理原發病灶與可能轉移至頸部的淋巴組織。
「上皮鱗狀細胞癌」則為頭頸癌症的大宗,主要是由黏膜或皮膚表面的鱗狀細胞突變產生出來,目前在臺灣的頭頸癌中比例高達九成,相當驚人。

頭頸部涵蓋的範圍可分為六大區域:

1.口腔:包括上、下唇、面頰、舌前端、口腔底、硬顎、上牙齦、下牙齦與臼齒後三角區。
2.咽:區分成上端的鼻咽、中端的口咽與下端的下咽。口咽包括扁桃腺、舌根﹙後端1/3﹚、軟顎與後咽壁。下咽則包含了梨窩竇、喉部背端(postcricoid)與下端咽壁。
3.喉:可區分為三區:(a)聲門上喉部(supraglottic larynx);(b)聲門喉部(glottic larynx);(c)聲門下喉部(subglottic larynx)。
4.耳腔與鼻竇:這包括了兩側的上顎竇(Frontal)、上頷竇(Maxillary)、篩竇(ethmoid)與蝶竇(sphenoid)。
5.唾液腺體:包括雙側的腮腺、下頷腺與舌下腺體,以及約五百多個分散在上呼吸道的小唾液腺?(minor salivary glands)。
6.甲狀腺與副甲狀腺體:與身體的新陳代謝與及鈣離子代謝有關。

流行病學
頭頸癌在全世界癌症發生率排名第六,臺灣每十個癌症病患就有一位罹患頭頸癌,其發生率也佔第六位。而頭頸癌中是以與檳榔有關的口腔癌病患為主,在臺灣男性癌症死亡率排名第四。


大部份的頭頸癌成因都可追溯到與抽煙和飲酒有關。在臺灣更多了一個檳榔危險因子,若三者合併則更會產生加乘的致癌作用,比無此嗜好的人平均多出123倍的致癌率。其他危險因子則包括病毒感染、職業傷害、幅射、飲食習慣與基因耐受性。值得一提的是,鼻咽癌在臺灣是高好發地區,在鼻咽癌的細胞中均可以找到Epstein-Barr病毒,而幾乎所有病患的血液亦可以測出此病毒的抗體。因鼻咽癌與香煙和酒精無關聯,所以此章不多作論述。

頭頸癌病患治癒後出現第二個癌症病灶的機率是15%至25%,大約每年是以3%至5%的機率發生。這是因為其它常駐在上呼吸道的黏膜細胞同時也受到香煙、檳榔等所含的化學致癌物質薰陶,已產生某種程度的基因排序破壞與突變,等累積到某個臨界點就發展成帶有侵略性的癌細胞。如能及時戒掉這些外來危險因子,如戒煙或檳榔,則致癌機率會逐年遞減,在第十年至十五年可趨於正常人的致癌機率。

臨床表現
1.口腔癌是以口腔內腫塊或不癒合的潰瘍為主。牙齦癌與上顎癌可能與牙齒鬆動或假牙配帶不合有關。除了局部疼痛外,亦可能延伸至耳朵疼痛。舌癌與面頰癌常出現頸部淋巴轉移。
2.口咽與下咽癌在初期症狀均不明顯,頂多喉嚨有一點異物感。當出現疼痛、頸部出現 淋巴腫塊、吞嚥困難或聲音沙啞時,往往已發展至晚期。約80%鼻咽癌患者先在頸部觸摸到硬塊,其餘可能是單側耳朵有阻塞感、耳鳴、鼻塞與鼻涕帶血絲。
3.大約85%喉癌病灶是在聲帶上,所以早期即出現聲音沙啞症狀。病情嚴重者則會出現吞嚥困難、乾咳、咳血、耳朵疼痛與哮喘。
4.鼻腔與鼻竇癌最常見的症狀是鼻塞、鼻涕含血絲或鼻出血,嚴重者可能造成顏面外觀變形與視力產生複象。
5.唾液腺腫瘤較少出現頸部轉移,大多為一無疼痛腫塊,黏膜表面完整,較少產生潰瘍。
6.甲狀腺癌初期也較無疼痛感,主要在前方下頸部摸到一腫塊,並隨著吞嚥動作會上下移動。

診斷
臨床上除了目視觀察外,也包括用雙手仔細觸摸局部與頸部,更深層部位有賴反射鏡或纖維內視鏡觀察,同時利用斷層掃瞄或核磁共掃瞄偵測癌症病灶在頭頸部的三度空間完整分佈。
唯有病理切片才能確定癌症診斷,故是有其必要性。在病灶上夾取一小塊組織,不但不會造成病情惡化或擴散(治癒的病人均有接受切片),切片可以提供醫師重要訊息,以利規劃治療方針。然而某些情況或部位不容取得組織(如甲狀腺),此時採用細針抽吸取得病灶細胞,透過細胞診斷往往是另外一重要診斷利器。當癌症診斷經由以上確定後接著就是評估有無「遠端轉移」,最常好發部位分別為肺、肝與骨骼,因為大部份病人沒有症狀,所以透過肺部X光片、腹部超音波與骨骼掃瞄來篩檢可以達到很好的效果。
近年來研究證實「正子掃描-斷層攝影」(PET-CT)對發現遠端轉移、癌症復發或第二病灶有很高的敏感度,在歐美地區已廣泛使用,但在國內價格居高不下,健保在給付上亦出現難題。

治療
頭頸部癌症因為多樣性及複雜性,治療方式亦是如此,需要分別探討。治療準則不外乎以最少的代價,保留最多的功能與達到最高的治癒率。然而受限於各器官構造的緊密程度所造成的療程難度,對於如何保有治癒後一定程度的生活品質便成為醫護人員的極大挑戰;這包括了手術與放射治療的技術層面、復建與心理重建等等,均有待更多的突破。

1.初期病人約30%病人是以第一或第二期疾病呈現,可以放射治療或手術,並且達到60%至80%的治癒率。這結果取決於期別、腫瘤部位、病人的情況與癌症的生物特性。

2.晚期無遠端轉移、可以接受手術
約50%病人以此呈現,而大部份是合併手術、放射治療與化學治療,五年的存活率大約在40%-50%,治療失敗病人大都死於局部或頸部復發。在喉癌與下咽癌病人,採用手術與非手術(放射治療加上化學治療)治癒率是相同的,但後者有一半以上病人可以保留其喉頭說話功能。

3.晚期無遠端轉移、但無法接受手術
一般來說,這組病人預後不佳,單以放射治療五年存活率只有10%-30%,如採用「同步放射與化學治療」,可以提昇至40%-60%,但治療造成的傷害亦相當激烈,產生嚴重的副作用,甚至死亡。所以適合體質較強壯的人。

4.遠端轉移或復發後無法接受手術
化學治療為姑息療法,對存活影響不大,主要能減緩一些不適症狀。平均存活率約六至八個月。

5.復發非遠端轉移
(a)放射後病灶復發,如能經由手術切除病灶,五年存活率在20%至36%之間。
(b)放射治療後無法以手術廓清病灶,如再接受第二次放射或「同步放射與化學治療」,五年存活率也可能達到10%-30%,但治療造成的副作用相當可觀,病人生活品質不佳。

近來頭頸癌治療加入了標靶治療藥物,歐美報告對此類病人的存活率有明顯的提昇效果,而其副作用遠比化學治療藥物低,可以應用在體質較弱病人上並改善病人治療中與治療後的生活品質。其應用在搭配手術、放射治療與化學治療的組合比重越來越多,是近年來頭頸癌治療上一重大突破。

本文章由閻愷正 醫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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