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

定義:

當近視患者無論採取配戴眼鏡或其他矯正方式,都無法矯正視力到0.8以上,而且患者的視神經、視網膜、角膜、水晶體等,又找不到足以造成視力不好的病變,就叫弱視。

成因:
若幼兒在1~6歲這段視力發育的黃金時段,因為高度的遠視、散光、近視及不等視、白內障、眼瞼下垂、斜視等種種原因,視覺中樞不能得到清晰的光學影像刺激,讓視力可發育到應有的1.0視力水準,就會形成「弱視」。

矯正治療:
  1. 孩童通常無法自己發現病症(特別是單眼弱視),需要家長特別注意。
  2. 6歲以前是視覺中樞發育成熟的黃金時段,錯過這時段,治療效果會下降。
  3. 滿3歲的小孩子已懂得比視標時,一定要帶給眼科專科醫師檢查視力。
  4. 必要時還要點睫狀肌鬆弛劑,才能驗出真正的屈光度數。
  5. 須先由眼科專科醫師檢查,確認弱視成因,再予以正確的治療方式。
  6. 通常是採用遮眼訓練,用眼罩將好的一眼遮住,強迫小孩子使用弱視的眼睛。
  7. 追蹤治療從數週至數月不等,須遵照醫囑定期回診。
資料來源:文/博士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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