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5歲頭頸癌患者,從口腔頰黏膜、牙齦到扁桃腺至軟顎約10公分的腫瘤,腫瘤巨大加上年歲已高,看了兩家醫學中心都說無法開刀治療,輾轉到台中榮民總醫院,醫師以標靶藥物搭配化療,三個月腫瘤幾乎全消,才進行手術,化驗結果已無癌細胞,成功救老翁一命!
 
收治上述案例的台中榮民總醫院放射腫瘤部林進清主任說明,頭頸癌指在頭頸部原發的癌症,是好幾個癌症的合稱,台灣每年新診斷的病例約近一萬人。其中約有一半是口腔癌,口腔黏膜潰瘍若持續超過一個月,建議就醫確認是否罹癌,而口咽癌、喉癌、下咽癌,因位置在咽喉部位,會影響到講話和吞嚥,若無緣無故聲音沙啞,吞嚥會痛,即需注意。
 
近代發明的標靶藥物為一單株抗體,頭頸部癌細胞的細胞膜表面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在細胞膜上傳遞訊息,如生長、擴散、移動等指令,標靶藥物透過抑制該表皮生長因子受體,阻斷訊息,進而殺滅癌細胞。對於已經轉移或復發無法根治的病人,一般存活期約七個月,目前使用標靶藥物加化療可以延長存活到十個月以上,在歐美、日本等多國都有保險給付,台灣目前則尚未納入健保給付。
 
林進清表示,一項美國大型研究,針對初診斷的局部晚期(第三、四期)頭頸癌患者,若放射線治療合併標靶藥物,病患存活期的中位數可從只接受放射線治療病患的29個月,延長至以放射線治療併用標靶藥物的49個月,效果顯著,因此健保有核准放射線治療併用標靶藥物於局部晚期頭頸癌的治療。
 
綜合國內外臨床經驗顯示:標靶藥物的發明與上市,可搭配現有手術、放療、化療來治療頭頸癌,提高腫瘤控制率,延長病人存活率,並改善患者生活品質。



20141126聯合報林怡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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