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食品多檢驗 顧健康保安心
為保障消費者年節食品衛生安全,宜蘭縣衛生局與縣府消保官展開稽查抽驗行動,抽驗肉加工、脫水、糕粿、金棗蜜餞、堅果等食品,一有不合格,就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進行處分。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從去年12月份起,就陸續至傳統市場、大賣場超市等店家和攤位,進行年節食品稽查及抽驗;抽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漂白劑、殺菌劑、保色劑、人工甘味劑等。
 
此外,衛生局並會同消保官周錫福到傳統市場及各大賣場,針對年節食品的來源、標示及販賣場所清潔衛生等進行稽查;若販售業者無法提供貨品來源證明,則依同法第35條處以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依照規定,散裝食品必需標示「品名」、「原產地」,業者可採卡片、標示牌等形式,以懸掛、立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的方式標示;包裝食品則須有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等詳實標示。
 
衛生局提醒,採購年節食品要注意下列重點,可降低風險:食品標示要完全,切勿購買沒有標示的產品;優先選購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乾爽、清潔才合宜;清楚詢問來源處,知曉保存期限及退貨條件;口碑、信譽最重要,認證標章不可少;糖果、餅乾及零食,包裝、標示要看好;乾燥食品,色澤鮮艷不宜買。
 
民眾購買食品時,最好留下購買憑證,以防日後食品有問題產生爭議。若發現有疑慮的食品,可向衛生局檢舉或諮詢,以共同維護消費大眾食品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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