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人員法》是提升驗光人員職業尊嚴及專業水準的法案,有助於促進視光產業發展,連帶也提升消費者對驗配專業的要求。
104年12月18日,《驗光人員法》通過,105年1月16日公告實施,驗光專業認證制度正式啟動,成為衛福部第15類醫事人員!台北市眼鏡商業同業公會光學主委、小林眼鏡副總經理張騰達表示,新法規定,未來驗光師或驗光生必須經高考或普考考試取得執照,而現有眼鏡從業人員也需符合特考資考,在十年寬限期間之內取得執照,才能符合驗光專業資格,不具驗光人員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驗光人員法立案過程一路艱辛
張騰達推動《驗光人員法》法案已逾十年, 96年12月17日《驗光人員法》草案經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受到全台五千多家眼鏡店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的抗議,擔心法案生效後,會剝奪財產權及工作權,逐條討論的驗光師法審議只能擱置。到了97年10月3日、11月4日啟動第二、第三次協商,台灣省眼鏡商業公會代表表達就地合法意見,主管機關衛生署不同意,只能再度擱置法案。
101年12月6日的立法院會議,順利完成驗光人員法草案初審,保留第12、16、43、45、56條的條協商條文,留待產、官、學、醫界充分討論再議。直至104年4月16日經政黨協商完成,再度因為視光學系師生、眼鏡業者對部分條款有不同意見而再啟協商後,延宕多年的《驗光人員法》終於在104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讓「驗光」納入專業醫事管理。
看著法案從草案、協商、三讀通過到正式公布,張騰達表示該法通過的最大意義是社會責任,藉由法案的規範,讓所有參與驗光專業人士能為降低台灣近視人口比例盡一份心力,同時在驗光的第一時間,可以提早篩檢屈光問題或察覺有病變徵兆的眼疾,盡到及早矯正或是提醒、即時轉介就醫的責任,以維護國人的眼睛健康。
用專業驗配維護民眾視力健康
根據統計,台灣近視人口將近1000萬人,比例超過43%,幾乎一半的人口都屬於惡視力,近視人口比率高居世界第一,近視度數600度以上的高度近視比例很高,占近視人口的19%,隨著3C產品普及,低頭族、滑世代緊盯螢幕時間有增無減,長時間近距離受到藍光威脅,視力惡化程度令人堪憂,張騰達表示,透過法令加強驗光配鏡的管理,可以提升驗光人員專業水準與職業尊嚴,除可進行非侵入性眼球屈光的專業測量、教導低視力者使用矯正輔具,還可以傳遞正確的用眼習慣,「畢竟驗光師是第一線驗配人員,透過精準儀器的測量,可以即時判斷受驗者視力狀態,如果發現眼睛有異狀,可以提醒受檢者應至眼科就醫,以及早發現問題,延緩視力惡化。」
台灣人口老化已是必然趨勢,40歲以後視力老化愈趨明顯,每個人都會有老花眼,症狀是近距離看不清楚,拿遠才能看得到;進入50歲之後,除了老花還有可能面臨白內障問題,讓視力變得模糊,且無法矯正,只是不少患者出現視力變化時,常自認是鏡片度數有問題,會直接到眼鏡店重新驗配新的度數,反而忽略有可能是視力老化或眼睛病變所引起,張騰達表示,《驗光人員法》的通過,可以讓驗光人員發揮驗光專長,除了驗配最符合的屈光視力以外,還可能幫助民眾及早發現眼疾,及早至專業眼科醫療院所就醫診治。
促進視光產業良性發展的善法
張騰達認為《驗光人員法》是提升驗光人員職業尊嚴及專業水準的法案,由於不是影響消費權益的民生法,對消費者來說不會有太多感受,唯有在驗配視力時,才有可能發現視光專業會影響配戴後的視力品質,但他相信法案會促進視光產業發展,連帶提升消費者對驗配專業的要求,進而確保最佳視力品質及並維護眼睛健康。
醫流角色 張騰達副總
現任:小林眼鏡公司副總經理
經歷:
台北市眼鏡公會常務理事
台灣服務優良品牌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