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採樣:2014年3月間,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連鎖藥粧店、量販店及便利商店等地購買鈣片,共計購得27件樣品。以標示的鈣成分來源分類:碳酸鈣13件,檸檬酸鈣10件,其他來源如貝殼鈣、珊瑚鈣及牡蠣殼鈣則有4件。27件樣品中,台灣製造12件、美國產地11件、瑞士2件、法國和加拿大各1件。
2.食品標示調查:27件樣品中有3件樣品標示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其餘24件都符合規定。
3.鈣含量測試:27件樣品每公克鈣含量介於30~340毫克之間。若與標示比對,2件樣品不符合標示規定。
4.重金屬(鉛及鎘)測試:27件樣品的鉛及鎘含量都低於0.2及0.4毫克/公斤。
前言
鈣是人體中含量最多的礦物質,人體的鈣約90%儲存於骨骼及牙齒中,其餘在血液與人體細胞中。鈣的生理功能包括幫助血液凝固,協助心臟和肌肉的收縮。
人體無法製造鈣,因此必須從飲食中攝取獲得,食物中以牛奶及其製品含鈣量較為豐富,其他如深綠色蔬菜、乾豆類、豆乾及豆腐等都含有不少的鈣質。
參考衛福部針對「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建議成人每日的鈣攝取量應為1,000毫克,但現代人營養攝取不均衡,且根據多次的研究調查無論任何年紀族群的國人,鈣往往攝取不足,因此「鈣片」成了許多人補充鈣的來源。
市面上販售的鈣片可分為天然鈣和合成鈣,天然鈣如牡蠣殼、珊瑚等,合成鈣來源則有碳酸鈣、檸檬酸鈣、葡萄糖鈣及乳酸鈣等。每種鈣化合物所含的鈣百分比也不盡相同。
對於長期服用的鈣片補充品,消費者除了在乎價格及口味外,對於同單位(每顆/公克)產品提供多少鈣元素亦感好奇。因此,消基會特別針對市售不同種類的鈣片進行檢測調查,以提供消費者選擇鈣補充品時參考。
採樣
本次樣品係於2014年3月間,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連鎖藥粧店、量販店及便利商店等購買,共計購得27件樣品。若以標示的鈣成分來源來分類,碳酸鈣13件,檸檬酸鈣10件,其他來源如貝殼鈣、珊瑚鈣及牡蠣殼鈣則有4件。27件樣品中,台灣製造12件、美國產地11件、瑞士2件、法國和加拿大各1件。
測試結果(詳請見表二)
一、價格調查
本次購買的樣品每瓶內容量介於20~300顆之間。碳酸鈣樣品每顆單價介於1.4~21元之間,檸檬酸鈣樣品每顆(包)介於3.3~20元之間,其他類每顆介於1.3~4.4元之間。
二、食品標示調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前項第二款內容物之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標示之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因此依據「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第2條規定,「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應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所提供以下標示內容:『營養標示』之標題,各項維生素之含量,各項礦物質之含量,廠商自願標示之其他成分含量」,第3條「各項維生素、礦物質及其他成分含量標示方式:應以每顆為單位標示含量,並加註該產品每包裝所含之顆數及每顆所提供每日基準值百分比;對於未訂定每日基準值之成分,應於每日基準值百分比處加註『*』符號,並註明『*基準值尚未訂定』字樣」。
經檢視結果,4件樣品為粉狀及軟糖果,屬於一般食品,其中23號「DR.JOU水解鈣粉包」宣稱含有「鈣」,卻沒有標示鈣含量,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的規定。其餘24件則屬於「錠狀膠囊狀食品」,也有2件樣品沒有標示礦物質鈣含量,這2件分為13號「舒鈣1200(食品)」及22號「渡?多鈣膜衣錠」,已經違反「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第2條的規定,而22號和10號「健美生 鈣+D3」「渡?多鈣膜衣錠」沒有標示每日基準百分比,也違反前述標準第3條。
三、鈣含量測試
依鈣化合物之種類不同,其鈣含量不相同,人體的吸收率也不相同。鈣化合物主要有兩種,碳酸鈣和檸檬酸鈣,貝殼鈣、珊瑚鈣及牡蠣殼鈣主要成分也是碳酸鈣。
鈣化合物之鈣含量與其分子構造有關,碳酸鈣(CaCO3)之總分子量小(100.09 g/mol),故鈣質含量高,約有40%的鈣;檸檬酸鈣(Ca3(C6H5O7)2)分子量較大(498.46 g/mol),故僅約有21%的鈣。
人體對鈣的吸收也會隨著年紀有所改變,通常嬰兒的鈣吸收率約有6~7成,但成年之後隨著年齡愈大,吸收率也會減少。女性則會隨著更年期的到來而快速下降。
經檢測結果,27件樣品鈣含量每公克介於30~340毫克之間。若與標示比對,23號「DR. JOU水解鈣粉包」因無法換算其鈣含量所以無法比對,其餘26件中,24件的鈣含量都在標示的允許誤差範圍之內,其餘2件不符合。其中編號13號「舒鈣1200(食品)」標示每顆(2.5公克)含有600毫克碳酸鈣,換算後每顆(1公克)含有96毫克鈣,實測後發現,鈣含量介於250~340毫克之間,高於換算後的含量。
人體所能吸收的鈣1天最大極限值是1,000毫克,倘若一天服用兩顆(業者標示成人每日建議攝取量),再加上日常飲食可能攝取到的其他鈣來源,長期鈣攝取過量,會增加腎結石的危險,人體不能吸收也是經濟上的浪費。
21號「培恩複方檸檬酸鈣錠」所測得的鈣含量低於標示。
四、重金屬(鉛及鎘含量)測試
環境中的鉛幾乎無所不在,如果鈣的來源天然成分如牡蠣殼、骨粉或珊瑚,可能會因養殖的環境受到汙染而有重金屬殘留的問題,食用含有過量重金屬殘留的食物,雖然大部分會排出體外,但長期下來可能導致慢性中毒,鉛會影響人體的神經系統,特別是發育中的孩童,吸收率又比成人高,而導致貧血、智力受損、發育遲緩等症狀。
慢性鎘中毒的症狀有噁心、腹瀉及嘔吐,特別是鎘會蓄積於腎臟而導致腎小管損傷,嚴重的可能會有骨骼脆化。
經檢測,由於「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目前並未針對有害重金屬(鉛及鎘)訂有限量標準,若參考每日食用的「食米重金屬限量標準」,27件樣品的鉛含量都低於0.2毫克/公斤(mg/kg,ppm),鎘含量則低於0.4毫克/公斤。
總結
本次購買的27件樣品中,有3件沒有標示鈣含量,業者既然標示該產品為鈣片或強調含有鈣,就應確實標示所含的鈣含量及每日基準值百分比,讓消費者在選購時就能一目了然及充分瞭解,而非標示其化合物的成分含量,還得經由換算才知。還有2件軟糖類:11號「天添成長800貝鈣(巧克力)」、12號「體本對策軟糖式液鈣」及粉狀類23號「DR. JOU水解鈣粉包」屬於一般食品,也建議應加上每日營養素攝取量之百分比,讓消費者更清楚明瞭每日獲得的鈣含量,還有10號「健美生 鈣+D3」標示每錠鈣含量為650毫克,換算下來每日基準值的百分比應為65%,但該樣品卻標示為108%,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此外,2件樣品測得的鈣含量與標示比對並不相符,超過其誤差範圍之外;而23號「DR.JOU水解鈣粉包」業者表示鈣含量為所有成分的總和,該樣品標示含有「檸檬酸鈣、海藻鈣及珊瑚鈣」無法換算鈣含量,而無法比對其標示是否相符,業者應正確標示鈣含量,讓消費者瞭解。
消費者到底要如何選擇合適的鈣片呢?首先檢視產品的標示是否符合規定,鈣含量是否足夠,參考「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第7條「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食品欲敘述維生素、礦物質之生理功能,其每日最低攝取量需達每日基準值15%以上」,換算下來每日建議攝取鈣含量應高於150毫克以上。至於鈣的來源為何,無論是碳酸鈣或檸檬酸鈣,其實吸收率相差不大,但建議腸胃不好的消費者可選擇檸檬酸鈣類的產品,其他消費者可依各自需求選擇,但腎臟不佳的就不要選擇含有磷酸鈣的產品。
鈣的吸收,也要看維生素D含量是否足夠,衛福部建議成人每日維生素D為5微克,目前研究指出國人體內的維生素D多數低於正常值;還有「鎂」可以增加骨頭的韌度,也能緩和鈣吃多的不適。
消費者在服用時鈣片時,如果飯後咬碎服用,身體較能吸收,一次的分量也不要超過人體所能吸收的最大極限500毫克的鈣,以免造成浪費。服用鈣片時,不要和富含鐵質、草酸及高纖的食物一起吃,以免阻礙鈣的吸收,最好相隔1~2小時以後再服用鈣片。每日只要均衡的飲食,並可以適量攝取對骨骼有幫助的食物,儘量避免食用醃漬類、速食類食品或使用過多醬料,加上適量的運動及適度的日晒,讓身體產生維生素D,可以幫助讓鈣質達到最大的吸收量。
(謝誌:本次重金屬測試使用儀器,由溫泰鈞、溫健鈞先生捐贈,特此致謝。)
”詳細內容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第400期32~44頁,或可就近至圖書館參閱本期報導。”
本文摘自: 2014/08/1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消費新聞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