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肉殘有不符規定用藥 地方衛生局追查中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8月份進行市售食品的殘留動物用藥檢驗,抽驗共70件市售禽畜產品,結果3件不符規定的鵝肉因殘留有不得檢出的氟甲磺氯黴素、甲磺氯黴素等抗生素,已通知地方衛生局追查供應來源、殘留原因及其養殖環境汙染狀況,將視原因移交農政單位依法處理。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體系負責動物用藥檢驗的實驗室共同合作,進行101年度市售食品殘留動物用藥監測計畫。抽驗的70件產品包括鵝肉20件、牛肉20件、羊肉10件及禽內臟20件,檢驗項目含四環黴素類、喹諾酮類及磺胺劑、氯黴素類、硝基呋喃代謝物、抗原蟲劑、β-內醯胺類抗生素,及乙型受體素類等72項動物用藥。
 
檢驗結果顯示,有3件鵝肉不符合衛生署「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其中在台中市及新北市抽樣的2件鵝肉,檢出氟甲磺氯黴素(Florfenicol) 0.95及3.8 ppb;另一件於台南市抽樣的鵝肉,殘有甲磺氯黴素(Thiamphenicol) 0.45 ppb,這兩種成分皆屬衛生署規定不得檢出的抗生素
 
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氟甲磺氯黴素及甲磺氯黴素是人工合成amphenicol類抗生素,結構與作用活性與氯黴素(chloramphenicol)相似,但是沒有引起再生性不良貧血的風險,因此被拿來取代氯黴素,廣泛應用於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的疾病預防及治療。目前動物實驗尚未發現有急性、慢性、基因毒性,或致癌性相關研究報告,但仍建議孕婦以及對藥物過敏者避免使用。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針對不合格的產品,已通知農業機關及地方衛生局追查供應來源、殘留原因及其養殖環境是否遭汙染,若是養殖業者違法使用以致殘留,將請農政單位加強管理生產端源頭,並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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