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抗憂鬱藥物 任意停藥小心復發
小心!擅自停用抗憂鬱藥物,容易導致病情反覆發作!日前就有一名林小姐因常莫名哭泣、睡不著、吃不下、無心工作而就醫,在服用抗憂鬱藥物二週後,覺得症狀已獲改善,便自行停藥,沒想到過了兩個星期,所有症狀又再度出現。醫師提醒,服用抗憂鬱藥物後,需由醫師視病人狀況決定停藥時機及方式,以免憂鬱症復發、甚至使憂鬱症慢性化。
 
大林慈濟醫院身心醫學科醫師徐鴻傑表示,現今社會壓力大,憂鬱症十分普遍,若只是輕度憂鬱症,可以藉由心理治療、運動、飲食等方式改善,不一定要用藥;但若已是重度憂鬱症,通常就會建議先用藥,以免腦部受到疾病影響,造成無法復原的傷害。
 
徐鴻傑強調,大部份病人在用藥治療改善之後,便可依照醫師指示逐步減藥,並不會有成癮的危險。但需留意服藥時間需有足夠療程,達到有效治療劑量,否則就會有復發風險。
 
另外,有些民眾擔心藥物傷肝、傷腎,常在自覺病情改善後就自行停藥,雖然剛停藥時沒事,但過了二、三周至一個月後,就有可能再度復發;部分患者甚至會在停藥二、三天時出現戒斷症狀,如噁心、頭暈、煩躁、失眠等。
 
徐鴻傑因此提醒,要成功減藥甚至停藥,除了遵照醫師指示用藥之外,有些藥物減藥速度不能太快,否則會出現戒斷症狀,為了避免「呷緊弄破碗」,不要操之過急。服用抗憂鬱藥物時,若要合併服用其他藥物,也應多加留意藥物交互作用,避免影響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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