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體人譏身障者淪選舉工具 「非常律師」陳俊翰:很荒謬

▲陳俊翰(左)罹患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投身障礙者權利倡議,被譽為台版「非常律師」。(資料照/罕病基金會提供)

《賀瓏夜夜秀》邀請央視前記者王志安上節目暢談台灣選舉,嘲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俊翰是殘疾人,引發撻伐。對此,陳俊翰回應:「中國連選舉的自由都沒有,卻回過頭嘲笑台灣民主自由的選舉方式,我覺得很荒謬」。身心障礙聯盟也譴責王志安的行為「是非常不妥的歧視行為。」呼籲大眾支持更多身心障礙者參與各類型的公共活動,營造更友善接納的社會環境。

罹罕病仍考取超狂學歷 投身身障礙者權利倡議 

被譽為台版「非常律師」的陳俊翰,自幼罹患罕見疾病「先天性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又經歷祝融導致雙腿截肢。但他克服疾病,成為律師高考榜首,並接連取得哈佛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學位、密西根大學法律博士學位、紐約州律師執照,返台投身障礙者權利倡議。

陳俊翰:台灣人權、民主、自由較中國進步很多

根據《中央社》報導,陳俊翰接受訪問時表示:「中國連選舉的自由都沒有,卻回過頭嘲笑台灣民主自由的選舉方式,我覺得很荒謬。」台灣民主自由發展已30幾年,任何人不管是障礙者或非障礙者,只要有理念與想法、符合年齡,本來就有參政自由權利。

陳俊翰認為,相較於中國大陸,台灣社會各方面對人權民主、自由、價值進步應該非常多,這也應體現在對於身障者的同理與權益尊重上面。他希望藉此事讓大家反思,在台灣社會是不是還有很多人對障礙者有歧視、偏見或刻版印象,只看到障礙者身體特殊狀況,沒有看到身為人的價值、能力與應受到的基本尊重。

他並表示,雖然節目製作單位很快致歉,但他希望不只是製作單位本身或媒體,處理身心障礙者議題內容時,不該只把重點放在障礙者的障礙或疾病,當成揶揄嘲笑對象,更希望有同理心與尊重態度。當大陸人士表達很不當的看法言論,主持人應該適時制止歧視性發言。此事雖有點遺憾,但如果有一些正面的啟發與收穫,會比較有意義。

是否希望開不當笑話的當事人道歉?陳俊翰表示:「很難期待吧」,當事人無論是對身心障礙者或民主制度的理解,跟大多數台灣人有很大鴻溝差異,「我覺得,他甚至可能不覺得那樣的表示有什麼問題或錯誤」。

身心障礙聯盟:盼營造更友善接納的社會環境

身心障礙聯盟發出新聞稿指出,「殘疾」為歧視性用詞,我國早已不使用。過去台灣有過「殘障」一詞,但因「殘」字隱含健全主義,1997年將《殘障福利法》修正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至今日稱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不再強調「保護」,而是聚焦在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是我國修法的一大進步。我國身心障礙人口超過120萬人,關切重點在如何改善並移除社會環境造成的阻礙,使每個人都能平等參與社會,而不是只看見他人的障礙。

對於王志安的發言,身心障礙聯盟強調,政治評論固屬於言論自由之範疇,但進一步模仿嘲笑身心障礙者候選人的言語肢體表情,是非常不妥的歧視行為。身心障礙者和所有公民一樣,有參政權、選舉權,能自由選擇參加政治類活動、表達意見、為更多身心障礙者代言爭取權益、支持理念相同的政黨等,這些都是實踐公共生活參與,是民主社會中的自由展現。

身心障礙聯盟表示:「我們理解為什麼身心障礙者出現在重大選舉的舞台上,對中國人民來說這麼的詫異:因為仍停留在以慈善而非人權平等看待障礙者的中國,是不可能出現這個景象;障礙者唯一可以上台被注目的機會,就是如同王志安想像中被動員出席的慈善活動,目的是為博取同情;而不是多元社會下行使公民權的自由選擇。」

聲明稿最後呼籲,「歧視潛藏在每個人的心中,言談行為會不自覺地展現出來;重要的是認知到自己的不當言論造成傷害時,能夠即時反省修正。」該節目過去的播出,也曾以嘲諷身心障礙為娛樂笑點,身心障礙聯盟對此表達抗議譴責,呼籲彼此尊重。許多身心障礙者出門需要克服環境阻礙,還有面對異樣眼光的勇氣;大眾應一起支持更多身心障礙者參與各類型的公共活動,營造更友善接納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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