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癌症之診斷與治療的領域裡,經常會聽到病人、病人家屬或醫護人員提及「早期」「晚期」或是「第幾期」的癌症患者,究竟醫學專家如何界定呢?臨床上又有何意義呢?其實在二十世紀之上半世紀,全世界各國癌症專家都依各自之分期進行診療工作,彼此無法交集,各說各話,無法比較各別之治療之結果,直到1959年,在美國開始成立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JCC),進行癌症分期之規劃與整合工作,而後在1982年又與全世界之抗癌聯盟(UICC)接軌,彼此有整合之共識決定全世界要有一致的癌症分期。至於癌症分期,有其臨床上之實用價值,包括:(1) 可以更明確認識腫瘤之情況,包括它的體積大小、生長速率及擴散程度,一般而言,細小原位的腫瘤屬於早期,擴散到遠處部位,屬於晚期。(2) 可以策劃適當的治療方法(3) 可以可靠地評估病人復原或痊癒的機會有多少,亦即醫學上所謂的「預後」。(4) 可以嚴格定義,並且規範統一符號,以方便統計,好讓相關醫學專業人士彼此可以互相切磋,並有效地比較各種治療的結果。在臨床實用上可分臨床分期及病理分期二大類,臨床分期係指診斷後治療前之分期,病理分期則指切除病灶後,再依病理結果進行分期,二者大致相同,但有時會有些差別。癌症之分期大別分為四期:癌症第一期(stage I):腫瘤侷限一處,沒有擴散跡象。癌症第二期(stage II):腫瘤已擴散到鄰近的淋巴結,但沒有波及其他器官或組織。癌症第三期(stage III):腫瘤除了擴散到鄰近淋巴結外,還波及附近器官或組織。癌症第四期(stage IV):腫瘤已擴散到遠處的部位。一般言之,第一、二期屬「早期」,治療後痊癒機會高;第三、四期屬「晚期」,不論採取任何治療方法,復原及活存之機會較差。現在被廣用之TNM臨床分期系統是用英文字母去代表臨床上之狀況,例如T:腫瘤(Tumor),N:淋巴結(Lymph node),M:轉移或擴散(Metastasis)。每個英文字母後的數字,顯示各項目的情況,舉例來說,乳癌患者的紀錄寫上T2N1M0,便是代表腫瘤約有二至五公分之間之直徑,鄰近淋巴結有癌細胞存在,但無其它器官的擴散,實屬「癌症第二期」。依此系統,則世界各國之醫療機構,可依同一條件進行癌症預後評估,依期別不同,有不同之預後及五年活存率,例如乳癌第一期之五年之活存癌大約在88~95%之間,第二期則在75-80%之間,第三期則在40~56%之間,第四期則在10~15%之間,在全世界癌症分期完全統一後,針對不同之預後、活存、再發及轉移狀況,乳癌專家彼此之間可以互為討論、了解,進而尋求更好之診療方法,總之全世界統一的TNM癌症分期系統應對癌症可以提供實質之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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