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環境處處危機 幼兒家長應小心防範

你家插座裝了防觸電裝置沒?國民健康局調查幼兒事故傷害個案,發現,4歲以下幼兒居家環境中,最不安全的行為包括「家中櫥櫃或是倉庫沒有全部有上鎖」以及「家中插座沒有防觸電裝置」等。

國健局指出,事故傷害為我國1至14歲兒童及少年死因之首,兒童事故傷害發生常因大人輕忽周遭環境的安全,而導致受傷或無可挽救的遺憾。家中有兒童的家長及照顧者,應檢視居家環境,以減少兒童事故傷害的發生。

國民健康局於民國100年進行「兒科醫師對事故傷害預防之介入模式研究計畫」,兒科醫師於醫療院所,針對0至4歲幼童的家長進行事故傷害問卷調查,共收案600人。結果發現,0至1歲幼童家長前五項不安全行為,分別為家中櫥櫃或是倉庫沒有全部有上鎖、家中插座沒有防觸電裝置、家中沒有滅火器及煙霧警報器、會讓幼童使用學步車、浴室地面沒有防滑措施或家中踏墊沒有防滑。

1至2.5歲幼童家長前五項不安全行為則包括,塑膠袋及紙尿褲放於兒童可取得之處;家中櫥櫃或是倉庫沒有全部有上鎖;會使用機車搭載幼童外出;幼童乘車時並非每次都會使用汽車安全座椅;居住地方的窗戶、陽台、樓梯、欄杆、樓梯  口並非都有防止墜落的裝置。

2.5至4歲幼童家長前五項不安全行為則有家中插座沒有防觸電裝置、會使用機車搭載幼童外出、家中櫥櫃或是倉庫全部有上鎖、家具或玩具有突出的硬角或銳利的邊緣、浴室地面沒有防滑措施或家中踏墊沒有防滑功能。

國健局社區健康組陳延芳組長提醒家長,家中櫥櫃或倉庫應全部上鎖,並將鑰匙放置於幼童無法取得之處。家中插座應裝有插座保護蓋,避免幼童持異物刺入插座而導致觸電。另外,不要讓幼童使用學步車,防止幼童因無法控制學步車速度而碰撞受傷,或自行爬出而翻覆受傷。家中浴室地板應有止滑設施五、應將紙尿簿、塑膠袋及氣球放在幼童拿不到的地方。

幼童乘坐汽車時,應使用汽車安全座椅。家具的周邊應包覆海綿或海綿墊,並應檢查玩具表面是否完整。家中應有滅火器及煙霧警報器,並確保能正常運作。居住地方的窗戶、陽台、樓梯、欄杆、樓梯口應有防止墜落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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