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需居家照護 願給時薪107元
國內老年人口眾多,居家照護急迫性日益增加,如果家中有人需要照護,到底花多少時薪來聘用看護人員呢?最新一期台灣醫誌公布一項研究,結果發現,答案是107元。
 
該項研究主持人為淡江大學保險學系助理教授曾妙慧,她在最新一期台灣醫誌中,發表了「台灣民眾對居家服務的貨幣價值評估:假設市場評價法的應用類別」。
 
該項研究希望了解台灣民眾對於居家服務的貨幣價值評估,並檢視影響民眾貨幣價值評估的因素。研究對象為台灣地區年滿20歲及以上民眾,透過電訪,搜集受訪者對於居家服務的貨幣價值評估,包括「願付價格」與「願接受價格」。
 
分析1083份有效樣本,結果顯示,當受訪者的家人有照顧的需求發生時,願意支付平均每小時新台幣107元來雇用照顧服務員照顧家人。
 
另外,如果家人需要照顧時,受訪者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時間、或是辭去工作在家照顧家人,所能接受政府支付的最低補償價格,即「照顧津貼」為平均每小時新台幣144元。
 
如果自己擔任居家照顧服務員,提供非親屬居家服務時,受訪者願意接受的最低薪資為平均每小時新台幣166元。曾妙慧認為,政府在訂定社會長期照護保險的給付標準時,可將每小時166元做為考量定價的起始點。
 
曾妙慧強調,這項研究樣本中高達64.9%平均月收入在4萬元以下,與結果相對應,顯示了付費能力可能導致受訪者對願付價格評估的低落。
 
舉例來說,若以每天使用居家服務4小時、每週使用5天、每月使用20天計算,當居家服務每小時100元時,每月支出將達8000元,對於收入偏低者確實造成極大的負擔。
 

▋延伸閱讀

▋推薦影音

▋關注我們

Back to top
copy sharing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