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銷毀 八大類食品業者張貼安全證明
毒澱粉危害民眾健康甚鉅,各縣市衛生局持續針對相關食品業者進行稽查,根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已稽查十三家澱粉廠,回收近二萬公斤毒澱粉,且將於一週內銷毀。另外,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等八大類食品業者,應於店內張貼澱粉原料廠提供的安全證明,衛生局並將於六月一日起全面展開稽查,一旦發現未張貼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目前已稽查13家澱粉工廠,共計回收怡和澱粉公司「樹薯澱粉(雙文幼粉)」1萬2020公斤,以及日正公司「地瓜粉圓」及「波霸粉圓」7300公斤,所有違規添加順丁烯二酸者都將於1週內銷毀;另外,該局在所抽驗的140件市售澱粉食品及原料中,已完成檢驗85件產品,其中2件粉圓、5件黑輪檢出順丁烯二酸不符規定,已立即下架。
 
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表示,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等8大類食品,自即日起,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提供安全證明給販賣業者,讓業者張貼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衛生局並自6月1日起啟動全面稽查,如查獲違規者將加重處罰,未張貼者最高罰新臺幣15萬元。
 
行政院衛生署正加速完成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罰則及業者責任;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違規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可處新臺幣3-15萬元罰鍰,產品依法應沒入銷毀,但是若經評估相關產品足以造成人體健康危害者,則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臺幣6-6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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