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 北市6成業者不符規
瘦身美容相關的消費爭議案時有所聞,台北市衛生局特針對市內相關業者查核定型化契約,市內共78家瘦身美容業者中,37家屬預付型交易,需使用「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書」,但其中超過6成業者不符規定、未使用或使用其他類型的契約。衛生局已通知業者限期改善,至今仍有4家契約內容不符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去年9-11月間,對轄區內提供營業內容含瘦身、美容、雕塑、體雕、消脂等相關課程(不含按摩服務及醫療院所的抽脂、雷射溶脂等醫療)業者,進行「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查核。37家預付型交易業者中,14家符合規定,12家使用的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另11家未使用或使用其他類型契約。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查核發現最常見的違規內容有:付款方式記載不清、限制付款方式,及信用卡付款者手續費由消費者負擔;業者、消費者及法定代理人的基本資料未記載清楚;未記載對消費者詢問有無健康問題以能接受完整課程,以及課程過程中,處置義務及契約延長義務的說明;並未記載「終止契約後業者之附隨義務」、「擔保條款」、「會員權利義務說明」、「業者得解除或終止契約事由」、「契約代為履行或變更服務地點」等攸關消費者權利的內容。
 
陳立奇處長指出,針對23家不符規定業者,已於去年12月初通知限期改善,並輔導業者向消費者詳細說明。截至今年1月14日止,仍有4家業者契約內容不符,分別為蘿蔓蒂美容美體店、費思特國際美容、繆斯精緻塑妍館,及新加坡商克蘭詩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若限期改正後仍未改善,將依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針對美容醫學診所醫療廣告,北市衛生局上週展開重點稽查,共計48家美容醫學診所中,4家刊登折扣促銷及優惠價格等不符規定廣告,因為此4家為累犯,將釐清累犯次數後,處10萬元至2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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