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隱形眼鏡 北市衛生局移送檢調15件
依藥事法規定,隱形眼鏡不能在網路上販售,但是卻仍有不肖人士,利用網路販售隱形眼鏡;北市衛生局今年截至9月止,已移送15件網路販售隱形眼鏡案件給檢調偵辦。該局強調,民眾切勿貪圖小利,上網購買隱形眼鏡,以身試法將得不償失。
 
衛生局表示,依藥事法第13條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包含彩色隱形眼鏡,俗稱角膜放大片的隱形眼鏡都屬醫療器材列管,且不論是否有度數或平光的隱形眼鏡,也屬於「醫療器材」管理;因此,必須經行政院衛生署查驗登記,領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可由所申請的藥商或其授權者輸入、販售。
 
衛生局指出,因網路係屬虛擬空間,依現行規定,網路不得販售藥物與醫療器材,針對網路刊登販售或代購來路不明、無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隱形眼鏡,將會移請檢警調單位偵辦,以遏止不法橫行。
 
衛生局並呼籲民眾切勿經由網路購買隱形眼鏡,以避免因不當使用未經核准之隱形眼鏡,引發嚴重的視力傷害後遺症;此外,並要注意合法醫療器材的外包裝,依規定均清楚標示有「中文品名」、「許可證字號」、「藥商名稱、地址」等事項,民眾倘發現有涉嫌違規販售不法藥物情事,可向衛生局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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