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醫美醫師 衛福部訂資格限制
國內醫美院所高達1129家,台北東區更有醫美一條街,微整形成為時尚,醫師搶做醫美,造成醫美品質良莠不齊,衍伸許多醫療糾紛;衛福部未來將訂定醫美醫師資格限制、執業條件等相關規定,最快今年10月上路。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表示,為維護民眾在美容醫學機構進行治療權益及品質,9月3日預告針對國內醫美院所的醫療技術、執業人員資格、條件等,將訂定管理規範,預告期限為20天,目前正蒐集各方意見,相關管理規範最快10月1日上路。
 
王宗曦強調,此次修訂的管理規範,只要醫師在原專科醫師訓練「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中,已有相關美容醫學手術訓練即可符合操作資格;若未符合醫學美容訓練的醫師,但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已包括1年外科訓練者,只要提列專科醫學會頒發曾參與該項手術已達10例,及參加學術講座達4小時學習證明文件,也可以符合操作資格。
 
若參加課程未包括1年外科訓練者,則必須補足相當於外科訓練1年時數訓練課程,再提列專科醫學會頒發曾參與該項手術已達10例,及參加學術講座達8小時學習證明文件,才可執行美容醫學。違者將開罰5萬至25萬元罰鍰,以維護消費者的治療權益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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