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防腐劑 食藥署訂限量標準
針對媒體報導化粧品中常添加合法防腐劑MI及MCI,容易刺激皮膚並引起過敏反應,但國內卻沒有制訂標準;對此,食品藥物管理署進行安全評估,初步結論認為MI使用限量為0.01%,且不得使用於接觸黏膜部位產品;MCI使用限量為0.0015%,使用於沖洗掉產品限量為0.1%。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技正鄧書芳表示,防腐劑MI及MCI經風險評估結果顯示,在兔子眼睛刺激性試驗無症狀顯現,綜合皮膚急性毒性、黏膜刺激性或敏感性等各方面評估,風險程度低,且截至目前為止,國內未曾接獲消費者發生不良反應的案例。
 
鄧書芳強調,食藥署已蒐集彙整防腐劑相關資料,經化粧品衛生管理諮議會初步討論結果,認為MI使用限量應為0.01%,且不得使用於接觸黏膜部位的產品,而MCI使用限量為0.0015%,若使用於沖洗掉產品則限量0.1%。
 
食藥署呼籲民眾,購買化粧品時,如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可透過「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通報,本署網頁的便民專區也提供檢舉及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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