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癌早期治療 可保留器官功能

根據衛福部最新公布的癌症登記資料顯示,咽喉癌發病率為惡性腫瘤排名19位,好發於男性,且以40到60歲居多;至於咽喉癌的治療,初期表淺性的病灶會以手術切除,若是二、三期則是以電療合併化療,且由於目前電療技術進步,使得咽喉癌在治療後可以保留器官,且能保留吞嚥及講話功能。


初期可手術切除 中後期以電療合併化療

衛福部桃園醫院耳鼻喉科主任鄭爵儀表示,咽喉部位的癌症主要就是喉癌與下咽癌,若是檢查發現咽喉處有異常,都會切片檢查,切片檢查確定後,在治療時要看位置,初期是可以手術切除,若是中後期則是以電療合併化療,目前電療效果很進步,而且電療可以保留器官和保留喉部功能,進而能維持講話和吞嚥功能,但是聲音會較啞且喉龍較乾,而傳統手術常得要犧牲聲帶,以致會導致無法講話以及影響吞嚥。


標靶藥物副作用較少 健保給付有條件

也有標靶藥物可以治療下咽癌;鄭爵儀主任進一步指出,但要看是符合健保給付條件,若是年紀大於七十歲,聽力不好且腎功能不好,無法用傳統化療藥物治療時,就可申請標靶藥,副作用會較少,若是資格不符就得要自費以標靶藥物治療。


切片檢查+頭頸部核磁共振+正子攝影

鄭爵儀主任強調,一旦切片檢查發現異常有癌細胞,並會安排住院做全身檢查,包括頭頸部核磁共振與正子攝影,以確認是否只是下咽部,或是已跑到骨頭或是腦部,若是屬於末期病人就只能做化療。若是沒有跑出去,屬於初期表淺性的病灶,就可以做手術,但大部份仍以電療和化療,第一期會以電療為主,二、三期則是會再加上化療或是標靶藥物,加強電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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