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捐卵助孕 女法官感動泣聲道謝一圓生兒育女夢

台灣正步入少子化年代,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不婚男女逐年上升,但是有一群男女卻因不孕而四處求醫,想生、卻因生理功能衰退或某些問題,陷入難以養兒育女的困境,博元不孕中心日前就遇到一位超佛心的少女,本著幫人助人到不孕中心做捐卵。


一位28歲的女博士生目前沒有結婚,從28歲起開始捐血多次,其條件有林志玲的美貌身材、更俱博士的高IQ,富有愛心的女博士生,對捐卵之事,事前經過父親的同意,捐了卵子讓一個在法院工作女法官懷孕成功。該名少女從18歲就開始捐血,之後也陸續簽了骨隨捐贈同意書、器官捐贈同意書。這次知道能捐贈卵子,所以前來捐贈卵子希望能幫助到她人。



博元蔡鋒博表示,現在的不孕症大部分都可以透過各種手術、藥物,讓人一圓生子之夢;蔡鋒博院長說,許多想要生育婦女,由於年紀過大、卵巢功能衰竭的患者,就幾乎要靠「捐卵」才能完成生子夢想;還好這幾年不孕觀念與法令都漸漸開放,讓願意捐精捐卵的比例慢慢增加!站在一個不孕專科醫師的立場,除了感佩她們減輕家長經濟負擔的孝順外,也謝謝她們的愛心幫助不孕病人一圓生兒育女希望。


蔡院長表示,很多不孕症太久女性,瀕臨破碎、離婚的不孕症家庭,因為透過好心的女大生捐卵而懷孕,挽回了快要破碎的家庭。曾有一個46歲案例,她做了8次試管嬰兒都失敗,在本院借卵1次懷了雙胞胎,在借卵前,先生幾乎都不陪同前來,從她懷孕之後,她先生每次陪她來做產檢,一有小小出血,先生體貼呵護無微不至,看到兩個夫妻恩愛,感覺非常欣慰,也讓他們的家庭重拾歡笑。



蔡鋒博說,人工生殖法規定,不論捐精或捐卵者,或是受贈夫妻,都必須經過嚴謹身體檢查,以及隱性遺傳疾病的基因篩檢,為維護基本倫常,還需經由法院公正,每人一生也只能捐一次順產的精卵,其餘冷凍精卵則必須依法銷毀。


蔡鋒博也建議,若有捐卵意願者,以20至30歲女性為佳,通常會經過傳染病檢查、染色體檢驗並評估精神狀態,遺傳疾病也要誠實填寫;另網路充斥赴美國捐卵的詐騙訊息,為防受騙,最好尋求國內合法的生殖中心。


資料來源:https://www.taiwanhot.net/?p=60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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