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開架賣 冷卻裝袋+分類陳列
香噴噴的麵包讓人垂涎欲滴,但美味背後,這類烘焙食品該怎麼賣才能讓消費者安心?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未包裝的烘焙食品應該放在乾淨容器中,分類陳列,剛出爐的麵包則必須先冷卻。把熱騰騰的麵包直接塞進塑膠袋,小心高溫溶出塑化劑!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販賣開架麵包的店家,應首重適當冷卻、分類陳列、防護污染,並為顧客準備乾淨的夾子與盛物籃。她解釋,剛出爐的麵包若不加以冷卻就裝進塑膠袋,除了影響外觀及美味,塑膠袋遇高溫,恐發生溶出塑化劑的安全問題,因此包裝前,應將烤好的微溫麵包放在架上,等完全冷卻再裝進塑膠袋。
 
溫度控制除了熱食需冷卻,奶油、布丁、果凍、餡料等裝飾或充餡的蛋糕、派等,應存放在攝氏7度以下冷藏櫃,以保持新鮮。
 
至於烘焙食品是否必須覆蓋才能販售?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未包裝的烘焙食品應裝在清潔的容器內,分類陳列,且有防止污染的設備,並提供顧客乾淨的盛物籃和夾子。
 
邱秀儀建議,陳列方式可採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透明專櫃、透明簾子,或利用分區、特製麵包櫃等方式將空間區隔,使客人口鼻位置不直接接觸到麵包;大賣場內,須設立麵包專區,避免生食區與熟食區交叉污染。若有造成污染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應備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否則禁止與正常原料或成品一起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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