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整形! 衛生署擬禁未成年者豐胸隆鼻
台灣人瘋整形!一對父母帶著13歲女兒到醫美診所做微整形,包括微晶瓷隆鼻、肉毒桿菌瘦臉,引發爭議,連立法委員看不過去,要求衛生署出面管理醫美亂象。衛生署長邱文達指出,將以行政命令來禁止未成年者進行隆鼻、豐胸、抽脂等高風險侵入性手術。
 
國內整形、微整形蔚為潮流,國民黨立委王育敏5月9日在立院質詢時抨擊國內整形歪風,竟有爸爸媽媽帶13歲國一女生去做肉毒桿菌瘦臉、微晶瓷隆鼻等微整形,根本不了解相關的醫療處置風險。
 
王育敏指出,包括奧地利、義大利等先進國家對於未成年者整形、微整形都嚴格設限,不准未成年者豐胸,反觀衛生署卻沒有任何管理,以致國內整形亂象叢生。
 
以奧地利為例,最新美容法即禁止16歲以下進行美容手術,16至18歲則需先接受心理諮詢,再取得監護人同意後,還需4周思考期,才能執行手術;義大利則明文禁止醫師幫未成年者隆胸,否則罰款2萬歐元,停業3個月。
 
對於修法限制醫美年齡,邱文達表示贊同。他指出,將著手設限未成年在美容、整形手術的年齡,由今年新成立的美容醫學諮詢委員會專家、學者來擬定規範。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進一步解釋,現行醫美依侵入性手術與否,分為針劑注射(如肉毒桿菌素、玻尿酸)、光電治療(雷射、脈衝光等)以及外科手術(如隆乳、抽脂、隆鼻)等3大類。
 
前2類效果非永久性,風險爭議較小,不過,未成年者仍處於生長發育期間,確實不宜接受隆鼻、隆乳、抽脂等具有侵入性的整形手術,應該給予年齡限制。
 
王宗曦指出,諮詢專家將針對少男、少女不同的生長曲線,以及各項侵入性手術的各別風險,進行評估,制訂年齡下限,最快下半年會有初步結論,決議後將以行政命令公告。
 
新制上路後,違規醫師除了面臨10至50萬元罰鍰之外,還將受到一個月至一年的停業處分,如情節重大,還可能被廢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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