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乳癌標靶藥給付 癌友赴監院陳情

乳癌病友出面泣訴健保不給付一口服標靶藥物「泰嘉錠」,引起外界關注,曾任健保局藥事小組審查委員的醫師謝瑞坤,質疑健保局對藥物審查標準莫衷一是,沒有相同的遊戲規則,甚至還有療程使用期限的規定,他今天下午帶領十多位乳癌病友,向監察院檢舉健保局失職。

全人癌症關懷基金會董事長、醫學中心血液腫瘤科醫師謝瑞坤說,台灣每年新增癌症患者近8萬人,癌症治療支付占健保支出20%,健保局分配資源時,應考量癌症病人治療的平等權利。

謝瑞坤舉例,目前有健保給付的乳癌標靶藥物「賀癌平」,增加病人存活3.7個月,每一病人每個月的治療藥費約7萬7000多元,相較未給付的「泰嘉錠」,病人存活期4.3個月、每月藥費7萬5000多元,兩者成本效益相差不遠,但泰嘉錠卻申請3年仍無法納入健保給付。

他質疑,健保局對於藥物審查沒有一定的遊戲規則,有些患者人數比較少的癌症,因為對財務負擔衝擊有限,即使沒有存活期的療效數據一樣能過關,以致於同樣繳健保費的癌症病人,有的幸運獲得給付,有的人卻得傾家蕩產。

謝瑞坤說,健保局也訂出不合理的限制,例如治療大腸癌的「爾必得舒」,要事先審查,療程以9周為限,使用總療程也以18周為限。因為有療程限制,治療明明有效,但時間到了患者就要改成自費,今年新核准的癌思停也規定只能使用24周,對平均存活18個月的患者情何以堪。

他質疑,為何只有少數癌症有這種給付限制。由於多次向健保局提出建言無效,他才帶癌友向監察院檢舉健保局失職,要求設計合理的藥物給付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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