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胞繳費三個月可享健保 督保盟批政治紅包
衛生署突然公布全民健保相關施行扣繳辦法,其中包括未來僑民回國只要繳費三個月就能使用健保。為此,民間健保監督聯盟召開臨時記者會,痛批衛生署此舉完全違反健保法母法,根本就是發送「政治紅包」。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質疑,政府為了六萬名「有國籍、有戶籍」台僑,竟然違法破壞健保法納保的公平性,她將提出釋憲。不過,健保局則強調,停復保規定並未踰越健保法。
 
在二代健保中,除一般保費之外,最大的變革就在針對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等六項所得超過扣費門檻五千元,就需收取2%的補充保費。
 
滕西華批評,在扣繳辦法挑出中低收入戶、大專打工族等六大類弱勢族群,在兼職所得下限門檻,拉高為基本工資,給予「優惠」,但實際上卻是不公不義。
 
衛生署在10月25日晚間突然公告二代健保施行細則和補充保費扣繳辦法,這讓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孫友聯相當不滿,他認為,健保多項重大政策都刻意挑在夜間公布,讓民眾和民間團體覺得措手不及。
 
在這次實施細則中最大爭議為,未除籍的僑民可以停復保,但須繳交至少三個月健保費;政府駐外人員或隨行的配偶及女子,也可以辦理停復保,停保期間如果因公返國未逾30天,免辦復保,也不必補繳保險費。
 
滕西華說,行政院為了僑民訂定「綁約三個月」規約,相當可笑。政府根本是帶頭違法、破壞健保法的納保公平性。
 
依照這項新規定,出國辦停保,只要回國立刻繳滿三個月、2250元保費,就可看病拿藥,這讓健保宛如速食店的「得來速」。僑民看完病,馬上打包出國,再辦理停保。
 
督保盟呼籲監察院與廉政署應介入調查,調查是否有特定公務員蓄意違法行政,並行「圖利」特定人之實。另外,督保盟也將提出釋憲,糾正不合憲的補充保費制度與停復保規定。
 
不過,健保局承保組組長洪清榮則表示,施行細則訂定了停復保規定,並未踰越母法,沒有違法行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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