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醫療糾紛 急診醫師:最大問題在溝通!
近年醫療糾紛不斷在各大媒體上演,根據統計,台灣醫師平均每年有36.7 位(含自訴案件)醫師因為醫療糾紛被刑事起訴,衛生署委託醫策會的病人安全事件數分析,95年至100年病人安全事件數飆升近20倍,醫改會推估有更多案件未浮上檯面。針對醫糾頻傳,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醫師指出,最大的問題在病人與醫師的溝通鴻溝!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理事長以及新光醫院急診科張志華醫師表示,曾有健保支付點數464點的氣管內管插管,其醫療糾紛賠償金高達4545萬,幾近天價,導致目前許多醫師對病人常採取「防禦性醫療」,醫師不願再將病人視如己出,最終失利的是病人,醫病關係雙輸。
 
依據醫改會受理醫療糾紛統計表顯示,發生醫療糾紛的病人想要獲得最高比率是「道歉與了解真相」(23.7%),其次才是賠償(21.7%)。而從民國86年到96年,國內醫療糾紛處理方式佔10%的刑事訴訟案,最久長達10年3個月,平均需4年6個月,長期的折磨造成「醫病法三輸」局面。

在上週立委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出「醫療法修正草案」之際,張志華醫師提醒,醫療糾紛最大的問題在於病人及其家屬與醫師在資訊獲得上有鴻溝,而非醫療意外本身。消除鴻溝的技巧,不在於醫師對病人知識上的宣判,而是與病人站在同一陣線的同理心,例如開刀前醫師必須提出自己的專業建議跟病人討論,而後雙方共同做決定,事前的風險溝通能大幅降低事後糾紛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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