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日起各類移工 恢復轉換雇主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今(12)日說明,將7月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而承接移工的新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進行,應於接續聘僱日(含期滿轉換)前3日內安排移工PCR檢驗,與地方衛生單位合作。

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及產業發展需要,勞動部為兼顧國內產業用人需求及移工工作權益,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今(12)日說明,將7月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而承接移工的新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進行,應於接續聘僱日(含期滿轉換)前3日內安排移工PCR檢驗,與地方衛生單位合作。

7/13起恢復轉換雇主 轉化後安排PCR

針對先前因為配合三級警戒及移工事件,勞動部曾經暫停包括家庭移工或產業移工,為兼顧國內產業用人需求及移工工作權益,陳宗彥說明,1日宣布優先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另外7月13日起恢復家事類以外類別之移工都可以辦理轉換雇主,但要求轉換後,承接的新雇主必須在3天內安排移工做PCR採檢,安排移工1人1室,14天期滿內前3天再做一次PCR採檢,費用由新雇主支付。

依照防疫指引 持續監測及記錄出入足跡

陳宗彥說, 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進行,與地方衛生單位合作,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確診陽性時,新雇主應負雇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包括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陰性,新雇主應依雇主指引,每日持續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未遵守移工規定 違反防疫受罰鍰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新雇主接續聘僱移工,如未於上開規定期限內安排移工檢驗PCR,或於等待PCR檢驗結果期間,未落實移工1人1室,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及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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