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食品廣告開罰 民眾當心買到不合格食品
不管是電視、報紙還是廣播,常常都可以看到有食品類的保健食品等的販售廣告,為了維護民眾健康和避免媒體誤導民眾,台中市衛生局加強進行廣告的查核,上半年總共發現264件違規廣告,總共開罰五千七百多萬元。
 
一般食品廣告不得出現廣告不實,但市面上許多食品廣告都會強調療效,尤其是主要以建肥瘦身、心臟循環和免疫力的產品,違規數量最多。甚至是誇大其療效,達到販賣的商業利益。衛生局將會依情節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開罰。
 
台中市衛生局局長黃美娜建議,民眾在選購產品的時候,可以遵守五項原則,不聽別人建議、不看不實廣告、不信食品療效、不買誇大產品和不食用來路不明的產品。
 
黃美娜更進一步指出,衛生局會積極輔導業者和傳播業者,降低民眾成為冤大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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