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新冠疫苗開打 免收疫苗成本費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此宣布,為降低具出國必要性的民眾於境外感染COVID-19的風險,並確保個人及國內防疫安全,自4月21日起,初步開放1萬劑COVID-19疫苗供民眾自費接種。

「目前開放到第三類,公費新冠疫苗打氣還是不旺。」衛福部長陳時中14日於記者會上坦承,公費新冠疫苗開打自今,施打人數不如預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此宣布,為降低具出國必要性的民眾於境外感染COVID-19的風險,並確保個人及國內防疫安全,自4月21日起,初步開放1萬劑COVID-19疫苗供民眾自費接種。

旅遊出國尚未開放 自費適用注意事項

適用對象:商務、出國工作、留學及就醫等人道考量者。

接種醫院:設有旅遊醫學門診之COVID-19疫苗接種專責醫院辦理,計31家(每縣巿至少1家,含離島縣巿)。

自費接種採預約制,因疫苗為多劑型包裝,需要配合醫院安排集中接種作業。

疫苗統一由指揮中心調配至專責醫院,且不提供民眾挑選疫苗廠牌

民眾必須自付醫院收取之掛號費、診察費、注射費等;但免收疫苗成本費用

免收疫苗成本費用 訂定醫院收費上限

陳時中表示,公費疫苗開放至第三類人員施打,不過僅打了2萬1千多人,因此開放民眾自費施打,限於有旅遊醫學門診的31家醫院,採預約制,不開放選廠牌。

至於收費,有訂定收費上限,醫學中心是600元,區域醫院是550元,地區醫院是500元,也要求醫院在網路公布實際收費價格。

公費疫苗也擴大 開放第四類

全球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考量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選手等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之疫苗接種急迫需求,自即日起,開放該類公費對象接種COVID-19疫苗。

指揮中心說明,本次開放對象之資格,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後報請指揮中心核定,目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陸續進行相關人員之列冊作業。指揮中心籲請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已核定接種需求之人員,自即日起可透過各縣市指定接種醫療院所預約網址,或洽詢專線預約接種疫苗事宜,並依預約時間日攜帶健保卡等身分證明文件準時前往接種。

指揮中心表示,為便於民眾接種疫苗,截至目前全臺(含離島)已規劃173家接種點提供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指揮中心持續與地方政府衛生局輔導合約院所優化預約及接種作業流程,提升民眾接種之便利性。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於疫苗接種前,應與醫師討論評估相關風險後再接種;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休息並觀察至少30分鐘,無恙後再離開。此外,由於服用避孕藥與接受荷爾蒙治療為引起血栓之危險因子,建議現階段前述對象接種前後停藥至少28天;如接種疫苗後14天內,出現呼吸困難、胸痛、持續腹痛、四肢腫脹或冰冷、持續嚴重頭痛或疼痛加劇、視力模糊、非注射部位出現不尋常出血點、紫斑等症狀,應立即就醫告知疫苗接種史,以釐清病因,儘速診治。

▋延伸閱讀

▋推薦影音

▋關注我們

Back to top
copy sharing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