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和醫療意願可主動在健保IC卡註記
生死之事每天都在發生,而善終是所有疾病末期病人的心願,但有些病人因病情變化來不及表示、抑或是家屬捨不得,難以善終的個案時有耳聞。我國在民國89年通過、100年修法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有明載年滿20歲具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都能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並可註記在健保IC卡中,聲明自己在生命末期的醫療意願,讓醫療人員能依照其意願提供安寧照護。
 
雙和醫院安寧病房主任杜瀛岳醫師表示,一年多前曾接觸1名28歲年輕男性罹患神經纖維母性細胞瘤病患,轉介來到安寧病房時,由於已出現全身多處轉移,導致背部和脊椎劇烈疼痛到半年來都只能趴著睡,後經過投藥等方式,紓緩他的疼痛症狀。
 
杜瀛岳醫師指出,他是家中獨子,家屬當然難以接受,因此醫療團隊更重視彼此的醫病溝通,及共同面對生死的課題;由於安寧照護不僅是為了減緩病患身體上的疼痛,更重要的是和家屬與病人建立良好溝通,在這裡除了專業醫師外,還有許多護理師、心理師、社工師等,一起陪伴每個走到生命末期的家屬,坦然以對。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01年7月,已完成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健保IC的民眾雖已逾12萬人,但許多民眾對於安寧緩和醫療仍存有誤解或顧忌,因此安寧照顧協會透過與各地區醫院的合作,至社區或長照機構持續進行相關的宣導活動,期使更多人了解並起而行動。
 
在7月26至29日假台北世冒一館中心舉行之台灣生技月,安寧照顧協會亦有參展,提供有關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的諮詢服務。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陳虹汶也說,安寧照顧的宗旨,不僅是「cure」,而更強調「care」。對於末期病人提供減輕或免除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安寧緩和照護,不給予無效醫療或急救,是對末期病人及家屬的最佳照護方式,也能使醫療資源做更有效地運用。
 
生命充滿著未知,年滿20歲具行為能力之人,都有權力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不只是為自己、也是對家人負責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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