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政策綱領2.0成果如何? 全台失智協會提3大建言

透過補助成立「失智者諮詢顧問小組」,邀請有病識感且有表達能力的失智者代表,參與政策制定與檢討會議,讓失智者充分表達意見,才能真正幫助失智者。

2017年底衛生福利部公布「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2.0」,預計於2021年初公告初步成果。為協助政府檢視政策執行現況,台灣失智症協會賴德仁理事長指出,台灣失智症協會與各縣市失智症協會等16個民間團體,共同呼籲政府公告2020年成果數據,並連署提出民間建言報告,主要建議包含:(一)中央地方提高失智症政策層級,確保失智者、家屬與團體參與;(二)失智照護服務納入常態性服務,加強專業人員訓練與學校教育;(三)建置安全防護與權益保障制度,發展法規串聯資料與部會合作等,並提供2022年、2025年、2028年之目標達成建議。

提高失智症政策層級 確保失智者、家屬與團體參與

台灣失智症協會失智者諮詢顧問小組之一的蘇惠美顧問分享,她在2012年確診阿茲海默症,至今已將近10年,她鼓勵失智者勇敢面對、站出來為自己發聲,讓社會大眾了解如何幫助失智者。同時,建議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應採納失智者意見,透過補助成立「失智者諮詢顧問小組」,邀請有病識感且有表達能力的失智者代表,參與政策制定與檢討會議,讓失智者充分表達意見,才能真正幫助失智者。

失智照護服務 應納入常態性服務

花蓮縣失智症關懷協會曾敬惠理事長提及,2017年一名59歲的先生確診年輕型失智症,就因縣市資源分配不均、難以在花蓮找到合適的課程,必須到台北上課;2019年先生開始使用失智據點,剛開始還蠻喜歡參加據點活動,但隨著他精神情緒問題增加,據點就以人手不足、或超出服務範圍而婉拒先生使用據點,或要求有家屬或外籍看護陪伴,但這對在上班或沒有外籍看護的家庭造成困擾;曾理事長因此成立協會,期望政府明訂據點的功能、定位,再成為常態性存在的服務,才能真正幫助失智症家庭。

加強專業人員訓練 失智識能納入學校教育

根據2019全球失智症報告顯示,相較於國際平均值,台灣有較高比例認為現行有充足的失智症服務,但也有較高比例認為醫療照護專業人員忽視失智者。高雄市聰動成長協會吳淑棉總幹事指出,許多專業人員並不了解失智症病程與症狀,無法辨識其為失智症、亦不了解其需求。因此,建議增加失智專業人員與照服員課程數量,並規定所有服務於醫療單位或失智症、老人、長照、身心障礙領域之人員皆須接受失智專業人員課程,照顧服務人員亦皆須接受失智照服員課程。

此外,學校教育尤其重要,建議讓失智識能及友善教材亦納入義務教育課程,增進全民對失智症的認識。

建置安全防護與權益保障制度 確保失智者人權

台灣失智症協會湯麗玉秘書長指出,會遭遇上述困難的失智者,多為極輕度或輕度失智者,缺乏病識感,又難以辨認其意思能力,其衍伸的困境,已經成為國安問題。

台灣失智症協會法律顧問鄭嘉欣律師進一步指出,失智者竊盜、詐欺案件等問題已經造成台灣刑事、民事案件急劇上升,因此,須加速建立失智者安全防護網體系,包含推動失智警訊偵測機制與安全保障策略,需加速串聯失智與警政、交通、就業、財務等資料庫,期望能探究失智者安全議題的現況、困境、可能策略之相關研究,以利台灣整體失智防治照護政策,符合失智者與家屬的需求,確保實踐失智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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