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要來了 北市通路賣場設「不含萊劑專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表示,北市府已邀集北市豬肉進口商及連鎖通路商召開食安條例預告說明會,並蒐集各界意見,北市依據《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預告110年起連鎖通路商販售散裝生鮮豬肉產品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

為因應明(110)年1月1日中央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容許量之豬肉進口臺北市率先透過《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公告「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讓豬肉製品管理能夠食材溯源、明白標示萊劑,資訊更透明,讓消費者能自由安心選購。

含萊劑豬肉 只標國別無法辨別是否含萊劑

臺北市政府柯文哲市長表示,政府要以務實、理性態度、科學角度去面對和解決問題,產地標示並不會消除民眾疑慮,只會更加無法區分,建議中央政府要傾聽人民的心,應該要制定作法。

臺北市政府黃珊珊副市長強調,假如邊境無法做好管理,含萊劑豬肉一旦進口,只標示國別則無法辨別是否含萊劑。

北市府豬肉管理 提三大措施

黃珊珊表示,臺北市政府於109年12月10日赴行政院會提出「國外提出自主聲明、新增萊劑獨立貨號、公布逐批查驗結果、強制業者標示萊劑及比照CODEX限量標準」等5大具體建議,為使臺北市豬肉產品從源頭到架上都能資訊透明,臺北市政府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分層管理措施如下:

一、    源頭端:110年起強制北市豬肉進口商自主檢驗萊劑,並於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檢驗報告。

二、    連鎖通路端:率先公告110年起全市連鎖超商、超市、大賣場都能清楚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

三、    末端食品業者:臺北市學校午餐、高中熱食部及公有場館已分別於109年10月及11月完成換約使用國產豬肉,臺北市政府同步完成輔導北市67家產後護理機構自主使用非萊豬,同時持續辦理食品販售、餐飲業者依法標示輔導作業。

臺北市政府衛生北市通路賣場 設「不含萊劑專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表示,北市府已邀集北市豬肉進口商及連鎖通路商召開食安條例預告說明會,並蒐集各界意見,北市依據《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預告110年起連鎖通路商販售散裝生鮮豬肉產品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也依同條例第16條預告肉品進口商應每季或每批自主檢驗豬肉萊劑含量,提供下游通路據以標示。此外,依同條例第7條要求豬肉進口商強制加入食材登錄平台,同時設置「進口肉品專區」,揭露業者豬肉原料原產地及自主檢驗報告,公開業者資訊及衛生局抽驗結果,讓資訊更加透明化。北市衛生局會持續執行標示稽查及市售肉品抽驗監測,同步辦理進口肉品抽驗專案,按月公布於該專區,供民眾隨時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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