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違規食品廣告達885件 衛生局依食管法處辦

為維護消費權益及遏止違規食品廣告影響民眾健康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加強監控於電視、網路、廣播電台、平面媒體等播放之食品違規廣告,根據統計,今年1至6月自行監控查處及它縣市移入之違規食品廣告共計885件,其中又以有線電視451件最多,依序則為網路、廣播電台,違規者目前也已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

為維護消費權益及遏止違規食品廣告影響民眾健康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加強監控於電視、網路、廣播電台、平面媒體等播放之食品違規廣告,根據統計,今年1至6月自行監控查處及它縣市移入之違規食品廣告共計885件,其中又以有線電視451件最多,依序則為網路、廣播電台,違規者目前也已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

食品宣稱減肥瘦身 小心恐觸法

食品相關產品若宣稱具有「減肥瘦身」、「改善生理功能」、「免疫力改善」等功能,就已涉及不實、誇張醫療效能之宣稱,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衛生局表示,針對累犯可按次提高罰鍰額度,以有效遏止廣告誇大不實之歪風。

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 以免瘦荷包又傷身

隨著網路平台行銷普及化,根據統計,高雄市移入案件中272件網路違規廣告中,又以刊播行為人以個人或網拍業者違規居多,其次則為公司或具規模的廠商。衛生局表示,包括蝦皮購物網站(52.7%)、臉書 (10.6%)、PChome(6.25%)、YAHOO拍賣(5.5%)等網站也都出現違規食品廣告網站,民眾千萬別聽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以免瘦了荷包又傷身。

堅守五不原則 抵制違規食品廣告

此外,若為未列於衛生福利部「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所列之食品原料,也不可供做食品原料使用,否則也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販賣行為人新台幣6萬元到2億元之罰鍰;面對不實食品廣告,民眾可堅持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等五不原則,必要時若出現身體不適症狀,也應盡快就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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