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局抽驗生鮮品有1件不合格
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水產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5月前往餐廳、火鍋店等販售場所抽驗生鮮水產品,共抽驗10件產品,檢驗結果1件不符規定。
 
本次抽驗之10件水產品,包含7件魚類、1件貝類、1件蝦類、1件蟹類等,檢驗項目為多重動物用藥,蝦、貝及蟹類另加驗二氧化硫、過氧化氫,結果1件「國宴魚(鯰魚的一種)」檢出動物用藥西氟沙星Ciprofloxacin:0.002ppm及恩氟奎林羧酸Enrofloxacin:0.01ppm(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均不得檢出),不合格產品均已要求本市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處辦。此次抽驗不合格之產品,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之規定,並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處來源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Ciprofloxacin為一種廣效性抗生素,可用於治療人類的呼吸道感染、中耳炎、眼感染、腎臟及泌尿道感染等。恩氟奎林羧酸Enrofloxacin屬於動物用藥品,用於治療動物因細菌或黴漿體引起之感染,上述藥品,皆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登記使用於水產動物,依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魚類均為不得檢出。
 
衛生局提醒水產養殖業者,魚類若罹染疾病,應優先請專業獸醫診治,依處方合法使用藥品,以保障魚類之健康安全,並避免環境中抗藥性細菌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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