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局公布5月抽驗73件農產品 有13件不合格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計畫按月前往各蔬果零售業者、超市、大賣場、農產公司批發市場等販售場所抽驗生鮮蔬果(含茶葉)殘留農藥情形,5月共抽驗73件產品,檢驗結果1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7.81%。
 
本次違規原因分析為10件蔬果檢出農藥超量、2件蔬果檢出於該類農作物不得使用之農藥、1件蔬果同時檢出農藥超量及不得使用於該類之農藥。針對不合格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除要求本市業者下架回收、不得販售外,來源廠商屬外縣市者,已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查辦,另無法交待來源之業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處分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民眾食用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選購蔬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農政機關核發之農產品標章,以確保飲食安全。另為減少攝入蔬菜可能之殘留農藥,建議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先用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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