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癲癇藥修用藥規則 患者應與醫師討論

癲癇老藥對於胎兒發育有疑慮,食藥署修改婦女使用原則!近年國際上發布含valproate類成分藥品用於治療癲癇、偏頭痛或躁鬱症在具有生育能力婦女時,可能有產下畸胎或胎兒發育不全的風險。食藥署限縮懷孕婦女、具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服用該類藥物。臺灣神經醫學會秘書長、北榮重症醫學部主任林永煬呼籲,若患者已經接近了可生育年紀,應提早與醫師討論換藥,尤其是想生育的女性。

治癲癇躁鬱藥恐致畸胎 更改婦女使用準則

食藥署指出,蒐集國內外資料,並經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後,決議限制valproate類成分藥品用於婦女的使用原則,包含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的躁鬱症;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的癲癇,除非沒有適合的替代療法;禁用於具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治療其癲癇或躁鬱症,除非能確實履行避孕計畫。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受訪時指出,該藥使用時間相當久了,不過台灣目前幾無類似國外的負面案例。

癲癇治療效果佳 更能穩定情緒問題

針對藥品使用原則改動,林永煬受訪時表示,Valproate類藥物對於癲癇致療效果不錯,尤其針對患者合併情緒問題,更有助其穩定,對於男性、非生育階段的女性治療成效佳。且癲癇類型多元,除了對於局部發作的類型外,對於原發性、全身性發作型的癲癇治療,確實有其獨到之處。他強調,在台灣,Valproate類藥物一直以來都不會用於懷孕婦女、嬰幼兒,另外肝功能有異的患者也不適用。

替代藥物可治療 婦女患者應與醫師討論

目前針對特定族群限制使用Valproate類藥物,是否影響治療?林永煬解釋,目前還有其他替代藥物,影響有限,不過,如果已經結紮、未來沒有生育計畫則可以審慎考慮。如果還在排卵期、有對象的女性,則不建議使用。

許多患者開始服用此類藥物的時間未明,但林永煬提醒,若患者已經接近了可生育年紀,可開始考慮患藥,且需要適應期,必須提早換藥;尤其打算生育的患者,建議更早開始換藥準備,並與醫師討論哪款藥品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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