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風食品廣告不可信 選購前要停看聽

為維護消費權益及遏止違規食品廣告影響民眾健康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監控查處違規食品廣告,108年1-6月共查處違規食品廣告949件,其中以網路524件(55.2%)最多,有線電視364件(38.4%)居次,再者為廣播電台57件(6%)及平面媒體4件(0.4%),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聽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以免瘦了荷包又傷身。

衛生局說明,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常見違規食品廣告為宣稱產品具瘦身、調整內分泌、免疫力改善等,統計108年1-6月食品違規廣告之行政裁處金額共356萬元,常見違規如電視違規刊播「日本高效孅盈黑酵素產品」、「游離型晶亮回春葉黃素」、「重生密碼超級薑黃」等產品廣告宣稱『…能快速燃燒、溶解脂肪… 治療肥胖』、『…提升夜視功能、抗藍光 提升視紫質…可吸收有害藍光物質…』、『…PNS基因治療,去除肥胖基因…』等誇張、易生誤解或涉及醫療效能之廣告詞句,上述本局皆依違規廣告情節不同,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暨依同法第45條規定,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此外,隨著網路平台行銷普及化,網路違規食品廣告比例攀升,分析網路違規廣告行為人,雖以公司或具規模的廠商居多(59.5%),但個人或網拍者違規也有4成之多(40.5%)。常見違規食品廣告網站最多為蝦皮購物(29%),再來為YAHOO拍賣(4%)、FB(3.8%)。衛生局已加強監控裁罰違規廣告刊登者,呼籲食品業者及網拍個人切勿以身試法,張貼誇大不實或宣稱療效廣告,也提醒民眾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以免瘦了荷包也達不到預期效果,且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以免延誤治療,危害身體健康。

另外,網路食品違規廣告常見民眾自國外購買自用或購買過多、吃不完的保健食品而上網拍賣,或者年輕學子為賺取外快,代購食品網路販售或網路販售未申請輸入查驗及無中文標示或不可供食用(含毒物或藥物)之產品,如漢麻油、黑枸杞、奶薊、好速纖等,因而觸法受罰。網路販賣國外膠囊錠狀食品等產品,無論是自行帶入國內或以郵購、代購方式,或透過網路購買而有銷售行為時,應辦理輸入食品查驗登記,違反規定者不論販賣數量多寡,將依違反食安法第21條第1項、30條第1項,處販賣人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之罰鍰。   

本局為使食品業者及更多民眾熟知食品廣告法令規定,廣告管理精進作為已建請衛福部食藥署加強要求國內各網路平台業者對平台會員之刊登食品廣告審查或自動下架等管理機制,另販售之食品外包裝應有中文標示以符規定等事先訊息告知。另本局訂於7月25日及8月29日辦理2場廣告標示講習會,歡迎食品業者踴躍報名參加。另為提供民眾查詢瞭解,衛生局已將違規食品廣告名單公布於衛生局網站「衛生醫療違規專區」(網址http://khd.kcg.gov.tw/公開資訊/衛生醫療違規專區/最新消息/ 108年度1-6月食品廣告違規廠商名單),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亦設置有「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及「食藥膨風廣告專區」亦提供違規廣告訊息,民眾可逕上相關網站瀏覽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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